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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巡回法庭见闻

2014-06-05 09:02: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身入乡村 心念百姓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巡回法庭见闻

图为庭审现场。祈福广西 摄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一个不缺少关注的地方。

  36年前,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冒死按下了“大包干”的红手印,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岗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10年前,作为安徽省第二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沈浩被选派到小岗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短短6年,他让小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生命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全国树起了“沈浩精神”的旗帜。

  麦黄时节,记者踏上这块神奇的土地,寻访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

  第一现场

  费孝通题写的“凤阳县小岗村”牌楼,在阳光的映射下闪闪发亮。

  正对牌楼是宽敞笔直的友谊大道,一排排徽派建筑新居临街而立。小岗村消防支队门前,红色的“凤阳县小岗村巡回法庭”条幅十分显眼。5月22日下午3点,一场庭审正在这里举行。

  坐在原告席上的叫严宏昌,“大包干”带头人,小岗村里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当年正是在他的带领下,18户村民签下“生死契约”,掀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他的到来,让这场庭审显得尤为特殊。

  事情起源于两年前的那场大火。2012年6月8日上午,被告王某到自家麦田里烧麦秸。因风大,不小心将原告家已栽植四年正在挂桃子的泰国进口油桃树部分烧毁。虽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庭审中,被告不否认烧毁桃树这一事实,但就烧伤数量和赔偿金额双方僵持不下。这也印证了此前临淮法庭(小岗村巡回法庭隶属于临淮法庭)庭长易正秋的担忧,“这个案子的焦点就是原告财产损失的评估。接下来,法庭会组织鉴定,之后再继续调解。因为从今天的庭审来看,双方还是有调解诚意的。”

  同样有信心的还有严宏昌,“我是几天前立案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庭了,而且就开到我家门口。”与共和国同龄的严宏昌说起话来声音洪亮。他伸手一指,“看,那就是我家。”顺所指方向看去,是一栋白色二层小楼,距离庭审现场不到20米。⇨下转第四版

  现场回音

  巡回法庭促进了和谐稳定

  讲述人:小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传义

  在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我每天都要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因为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一些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证据效力的认定、程序的把握有时让我感到困扰。小岗巡回法庭成立以后,法官们定期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交流。通过在巡回办案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旁听庭审,或者在结案后进行座谈交流等,实现对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小岗村作为农村改革的发源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为此,凤阳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成立了小岗村巡回法庭,这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的积极举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有效化解了村里各类矛盾纠纷,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了小岗村的和谐稳定。“我们特意把开庭地点选在了两家中间,东边20米就是被告家。”易正秋补充说,这也是法庭追求公平的一种体现。

    “小岗村村小事不小。”凤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常立敖介绍说,近年来,小岗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为便于群众诉讼,构建和谐村庄,凤阳法院于2010年7月在该村设立巡回法庭,每月固定一至两天到村里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诉讼指引和释法答疑。

    在诉前调解中,巡回法庭善于抓住三个“第一时间”:利用巡回办案时机走访辖区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联系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一时间掌握基层矛盾纠纷信息;对可能转化为诉讼案件的纠纷,第一时间派出法官与相关基层组织共同调解。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审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案件72件,调撤率近80%,诉前调解百余件,且收案数逐年降低。

    多年来,巡回法庭给自己立了个规矩:“五就地”和“五不传”,即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兑现;老年人不传、残疾人不传、雨雪天不传、交通不便不传、农忙季节不传。这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适应小岗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目前,凤阳法院正在筹备设立小岗村人民法庭。法庭新址位于小岗村板桥工业园区,占地5亩,按一类法庭标准建设。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全省基层法庭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和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力争打造全国法院基层法庭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常立敖说。

    期待这一美好的愿景早日实现。

    记者手记

    沈浩同志先进事迹陈列馆,是人们探访小岗村的新地标。

    采访之余,我有幸参观了这里。

    “上任伊始,沈浩就挨家逐户地走访,一个月下来,将全村100多户人家摸了两遍。”

    “别人公车私用,他这6年都是私车公用。”

    “他让群众住上楼房,自己只有块巴掌大的地。”

    ……

    关于沈浩的介绍,句句撞击着我的心灵,电影《第一书记》的镜头时而闪现。将我拉回现实的是展馆里两位国家领导人说过的话。其一是胡锦涛同志看望沈浩时说的:“群众拥护你,这是对你最大的褒奖!”其二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把学习沈浩先进事迹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沈浩式好党员好干部。”

    如何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与群众零距离,沈浩的事迹给我们以答案。

    在凤阳两天的采访中,我听到看到许多司法为民的故事。印象深的是这样一句话 :“以‘三种精神’为动力,实现法院工作新跨越——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沈浩精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赵家忠精神(赵家忠是原凤阳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模范——编者注)。”小岗村巡回法庭工作室的墙壁展板上,红色黑体字书写着法官们的追求和承诺。

    印象深刻的还有这样两件事。一是2008年,小岗村被确定为全省首个土地使用权流转交易中心。从中心的成立到运作,凤阳县法院全程跟进,并与农业、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基层组织沟通协调,有关纠纷全部诉前化解。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小岗村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单位,凤阳县法院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服务保障试点工作促进农村综合改革。

    “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主动服务、超前服务、零距离服务。”常立敖的话,为这些故事作了贴切的注脚。

  (记者 李 阳 李忠好 通讯员 祈福广西)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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