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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构建统一科学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2014-06-04 16:41: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省司法行政网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以推进制度创新为手段,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司法鉴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多次就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全国有关会议上发言,多个兄弟省市到我省学习考察。

一、狠抓立法落实,全面统一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通过的目标,司法部对这部地方性法规给予了高度评价。《条例》将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在“三大类”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管理领域,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为实现统一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贯彻《条例》,狠抓管理体系建设,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职责的规定(试行)》,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原则,赋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责,实现了上级许可与下级实地监管的有机结合。目前,全省有9个市司法局单独设立了司法鉴定管理机构,并成立了司法鉴定协会,其他市司法局和设有鉴定机构的县级司法局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狠抓协调机制建设,与省法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制度,基本实现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统一编制、管理和使用目标。同时,依法办理检察、国家安全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管理体制。

二、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创新资质制度。省司法厅制定了司法鉴定业务分类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配置和使用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办法及登记指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鉴定类别、明确配置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加强了资质管理工作。二是创新监管制度。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细则和指导意见、司法鉴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项目、评价标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投诉范围、处理程序和行政处罚行为,有效增强了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实效。三是创新实施制度。省司法厅出台文件明确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不包括假肢费用赔偿鉴定,进一步规范了精神损伤、精神伤残鉴定。全省各地共制定修改各类制度170余件,初步形成了《决定》、《条例》、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涵盖司法鉴定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落实重点工作,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突出认证认可、能力评价、技术研发三项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全省绝大多数“三大类”鉴定机构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有6家鉴定机构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76家鉴定机构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得到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能力评价活动。全省鉴定机构先后参加900余项能力验证,省厅从2010年开始,与司法部司鉴所联合组织对197家鉴定机构、435名鉴定人进行了能力验证现场集中测评试点,通过率达8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对医疗纠纷、印章印文、劳动能力、精神损伤与因果关系、精神损伤程度、精神伤残程度等6个尚未开展能力验证项目的案卷进行了能力评价,基本实现了能力评价活动全覆盖。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研发。承担了司法部《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实施规范》、《海洋溢油对海洋生物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实施规范》等7项技术规范项目研发任务,在全省推广适用了46项技术规范。制定《非标方法确认程序》,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对文书、痕迹、法医精神病鉴定的7个非标方法进行确认,初步统一了全省部分司法鉴定技术标准。

四、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规范执业行为。一是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现场调查核实、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年初,省司法厅对各市、部分县(市、区)考核组织情况和64家鉴定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当场反馈意见,推动问题查摆和整改,实现了“以考促建、考建结合、重在提高”的目标。二是强化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建立重大疑难鉴定案件专家会诊、咨询制度和重新鉴定案件监督评价机制,提升案件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黄岛“11.22”输油管爆炸案、山东海阳核电厂拆迁建设项目等案件中,鉴定机构及时介入,反复勘验论证,客观认定事实,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突出抓好行风建设。省司法厅下发文件,持续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升了执业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近年来,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为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理鉴定援助案件7100余件,减免鉴定费用650余万元,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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