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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特点和提示

2014-06-03 15:51: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2014年5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审理情况。市二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以下简称“未审庭”)副庭长唐季怡,审判长周建忠、刘立杰,法官黄岩出席了本次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二中院新闻办主任高志海主持。

    会上,唐季怡副庭长介绍说,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市二中院对近几年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门调研,对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向未成年人家长、学校及社会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在调研中发现,2011年至2013年间,市二中院审结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分别为14件,11件和16件,案件数量相对稳定。案件涉及的罪名也相对集中,主要以强奸罪为主,共34件,占全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超过90%,此外,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的3件,涉未成年人的组织卖淫案件1件,猥亵儿童案件3件。

    调研发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包括:部分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身份实施犯罪;弱势未成年人易成为犯罪目标,利用现代通讯设备实施犯罪呈增长态势;熟人间犯罪较为多发;被害人往往多次受害;部分犯罪分子手段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引起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其容易成为犯罪对象;家长教育失当或未尽监护职责;弱势未成年人保护不力等等。

    最后,唐季怡副庭长总结说,市二中院针对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平时应增强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和自救常识的学习,教会他们辨别危险及合理应对。二是,家长应做好家庭教育,呵护孩子成长。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应为孩子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健康人格与完善心智。三是,学校应完善教育保护职能。学校应强化校园安全,健全并完善校园安全制度,给学生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四是,社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等社会组织应进一步发挥作用。通过媒体宣传、安全教育等方式,建立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舆论环境,通过社工入户调查、志愿者访问、流浪儿童救助、越轨未成年人定期探视等多种方式,压缩潜在犯罪空间。此外,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及国家的司法、执法等部门应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