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纪检监察方案》的要求,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以五项措施促正风肃纪。
一是加强会风会纪督察。严格会议实名签到制度,自该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动员大会以来,共督察院内各种学习、会议40次,对参会迟到、早退及无故不到会人员约谈2人次。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督察。截止5月底,共督察车辆管理工作50余次,对工作日内(含出差)未按规定停放或将车辆带回居住地的情况通报1次,约谈1次,进一步促进了公车管理。
三是加强工作纪律督察。深入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软”,狠刹“四风”现象,今年以来,共督察上下班纪律60余次,对迟到人员通报1次。对一名请病休超假的外地干警督促返岗。
四是加强专项工作督察。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抽查过程中发现少数干警的学习笔记少或过于简单的问题,分别进行督促集中学习、补课,并进行群众路线知识百问考试。
五是加强规范执法督察。坚持对查办职务犯罪询问、讯问、扣押款物工作和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督察,对全部自侦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进行了督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回访考察1次。(四川营山县检察院:罗 建 罗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