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王岐山强调,要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领班子、带队伍,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出现“灯下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在多个讲话中强调,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201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2013年1月21日,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14年1月27日,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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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注意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力度。他们在办案中发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职场的行贿方式也日趋多样化,比如领导生病,假借探病之名送去“丰厚”的慰问金;生意伙伴想买房,以赞助“购房梦”为由慷慨解囊……5月28日,记者从该院获悉,该院通过盘点2013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其中十种作案手段比较典型,该院检察官予以点评并给出了“防贪锦囊”。
手段壹
巨额的贺礼
案例:某运业公司老板赵某,为感谢某国有公司副总童某某在承运商资格招标和日常运输管理过程中对其公司的关照,在获悉童某某女儿举办婚礼的消息后,立即前往其女儿婚礼举办地帮忙筹备,并送给童某某现金人民币20万元作为贺礼。
在婚宴举办当天,童某某及其家人正在忙着招呼客人的时候,酒店催促婚宴费用结账,赵某见状,向童某某提出先垫付婚宴费用8.8万元。事后,赵某向童某某表示不需要归还垫付的婚宴费用,并表示这是自己对其女儿结婚的一点儿意思。童某某表示认可,之后未向赵某归还婚宴费用。
检察官点评:子女结婚,亲朋好友送上礼金本是祝福习俗,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婚礼祝福之名行贿赂之实。很多领导干部在平时能够严于律己,但在面对这种特殊的“贺礼”时,他们将中央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抛之脑后,违反规定收送大额贺礼,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中央出台六项禁令,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大肆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行为,就是为了预防此类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防贪锦囊:儿女婚礼本喜事,分清贺礼轻与重。牢记中央六禁令,莫让好事变坏事。
手段贰
过度的探视
案例:某线缆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在获悉某行政执法单位领导曹某某因胃部切除手术后在家休息的消息后,为感谢曹某某平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自己公司的关照,送给曹某某3万元人民币。曹某某以已经出院为由推辞。陈某某表示这是他的一点儿心意,大家都是朋友不要客气,还希望曹某某今后能多关照他。后曹某某收下了这笔钱。
检察官点评:生老病死是人生之规律,亲朋好友在生病之际探望慰问也是人之常情。但往往有些人假借生病探望之名行行贿之实,而收钱人也错误地认为在生病时收受朋友的慰问金不是受贿。但是,这种明显超出朋友慰问金额的探视,不仅违纪而且违法,理应受到刑法的制裁。
防贪锦囊:人生难免会生病,亲朋好友少不了。反常探视应警惕,不收婉拒自然保。
手段叁
赞助的新房
案例:某运业老板何某,为感谢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黎某帮助其公司中标,在获悉黎某有购房的打算后,以赞助黎某买房为名,送给黎某现金人民币30万元。
还有借买房之机索贿的。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买房缺钱,向挂靠其公司承揽工程的杨某索要70万元,杨某按照陈某的要求,送给他70万元。
检察官点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高品质的住房成为当今人们追求的梦想。而一些善于钻营的人往往以赞助圆“购房梦”的方式行贿赂之实,这种贿赂方式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在查办的贿赂犯罪案件中,受贿赃款流向房地产领域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域。
防贪锦囊:安得广厦一套房,“朋友”赞助来帮忙。戒贪少欲守廉洁,别让新房变牢房。
手段肆
变味的拜年
案例:某承运公司老板高某,为感谢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处处长向某在平时工作中对其公司业务的关照,于2011年春节期间宴请向某,并在饭桌上送给向某一包用报纸包好的东西。向某推辞后收下,回家打开发现里面是50张1000元面额的港币,共5万元。2012年春节前,高某来到向某办公室,又送给其一个黑色塑料袋,表示过年了感谢向某对他的关照。向某又是在推辞后收下。高某离开后,向某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有现金人民币5万元。2013年春节前,高某到向某办公室送给其一个信封,表示感谢对其公司的关照。向某依然是推辞后收下。高某离开后,向某打开信封,看到里面有一张商旅卡,经上网查询,发现该卡面额港币5万元。
检察官点评:很多人利用春节、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互相进行拜访以此联络感情。因此,传统节日也就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时段。在本案中,高某为了感谢向某在日常的业务往来中给予的关照,利用春节拜年的习俗,分别送其钱财和商旅卡。而行贿载体也更加多样化,既有直接送予钱财也有送商旅卡、购物卡等商业卡的。这种行为与中纪委规定的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相违背,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最终当然会受到法律制裁。
防贪锦囊:法定假日风险大,行贿载体多样化。时时牢记“总开关”,洁身自好保平安。
手段伍
“飞天”的茅台
案例:某国有公司下属分公司总经理汪某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与相关业务单位某运输公司的老板钱某某有业务往来。钱某某为了能够得到汪某在业务上的继续关照,在合同执行和运费结算过程中不被为难,于2012年春节期间,给汪某送了两箱共计12瓶“飞天”茅台酒,价值约2万元人民币。汪某收受后,将茅台酒陆续用于消费。
检察官点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奢侈品的追求也日渐狂热。因此,一些高档奢侈消费品也成为行贿的主要礼品。在本案中,钱某某送给业务单位有关领导价值昂贵的“飞天”茅台酒,虽然送的仅仅是礼品,但该礼品价值人民币2万元,金额较大,已经远远超过受贿罪的金额限制,汪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利用法定节假日收受与职权相关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昂贵财物,而个别人对中央的规定置若罔闻,顶风作案,最终身陷囹圄。
防贪锦囊:昂贵物品应拒收,超出限额罪不轻。身为领导若大意,岂止违纪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