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院教育时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回顾前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我院制定的下一个环节各项工作开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王伟检察长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人事处处长何柏松同志首先对我院在学习教育阶段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长林介绍了《海淀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和《海淀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安排》两个文件的讨论稿的主要内容。
王伟检察长对我院在学习教育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院党组非常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去年就纳入到全院工作安排当中,各责任部门按照中央八条和市委十五条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通过一年的严格执行,各种会议召开数量下降了20%,发文数量下降了40%,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是自去年起,院党组就多次强对于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夯实思想认识基础,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四风”问题彻底解决,从各项规定的制定,到彻底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和举措得到了区委督导组的认可。
王伟检察长指出为了巩固前期工作的成果,下一步还要更加注重机制建设以及工作改进的效果评估,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相结合,从三个方面入手着力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观念转变的前提是扎实的学习,尽管在学习教育阶段我院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时间和科目完成了规定动作的学习,但是在学习的扎实程度上还有提高的空间。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新要求加强专题学习,提高学习的聚焦度、深度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认识高度,妥善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要进一步深入。要建立动态收集意见建议的长效机制,发扬我院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方法。在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要通过表象问题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并及时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形成约束、督促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的联系要进一步密切。要以教育实践为契机,督促检察工作、队伍建和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好,取得新的成效,通过有效方式避免两张皮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