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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区检察院举行干部选拔任用专题

2014-05-29 14:47: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素质能力,5月23日,北京平谷区检察院举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培训讲座。市检二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凯以《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科学化水平》为题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平谷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卫,院党组成员,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

  讲座中,高凯主任结合多年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灵活运用互动式、案例式、讲授式等教学方法,从“好干部的实质内涵”出发,结合“《条例》修订的历史背影和重大意义”、“新《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 “新《条例》的要求和途径”,深入细致地阐述了如何培养、使用、管理人才等内容,并与大家分享和交流了自己长期学习、研究、探索人才成长问题的一些思考。授课内容详实,思想深刻,有理有据,逻辑清晰,深入浅出,贴近实际,使参训人员深受教育和启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进一步增强了对人才成长规律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理解与把握,明确了新形势新任务下谋发展求成长的方向和路径,坚定了立足本职早日成才的信心与决心,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

  贺卫检察长认为,高凯主任的讲课内容丰富,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的学习和思考。组织开展新修订《条例》解读专题培训是我院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提出“三个明白”的具体要求。

  一是“学明白”。要全面理解好干部的标准以及如何成为好干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促使全院检察干部不断提高素质能力,成为好干部。

  二是“想明白”。要清楚认识学习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这不仅是每个同志的责任,也是保证全体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享有知情权、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权利,全体人员要进一步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框架和主要内容,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

  三是“做明白”。全面深入学习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首先正确处理自我认知与组织认可的关系,坚持理性看待这一关系,缩小认知差距,让自身素质能力经得起时间和组织考验;二是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个人发展离不开集体的关心和帮助,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工作中要以集体利益为重,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产生矛盾时要全方面周全的考虑做出妥善的处理;三是正确处理自我成长与成才的关系,在工作中要胸怀全局,以大局和集体利益为重,有甘为人梯、推功揽过的精神,促进自身的成长和成才。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