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区第二法庭内,“咚”的一声,张月敲响手中的法槌。这个梳着马尾辫、系着红领巾的小姑娘,是北京市回民实验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第一次走进法院,第一次坐上审判长席位,第一次拿起法槌,小姑娘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与激动。
今天上午9时,来自北京市东交民巷小学、回民实验小学、板厂小学以及166中学的13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最高法举办的未成年人公众开放日活动。
166中学初一学生王炜宁举着相机拍个不停。“我爷爷奶奶以前都在法院工作,我对法院天生有一种好感。进入我国最高审判机关还是第一次,我特意带上相机,记录下全过程。照片会好好保存的,很有纪念意义。”
“什么是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是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专门法庭。”集体参观结束后,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用PPT向学生们展示我国未成年人审判情况,孩子们竖起耳朵,听得十分入神。
据悉,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截至今年,少年法庭已经30岁了。目前,全国法院共设立2300多个少年法庭,7400多名法官、2700多名书记员为少年法庭工作。
蒋明介绍说,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十大不良行为,包括不得吸烟;不得酗酒;不得旷课、夜不归宿;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得偷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不得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不得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影像制品、读物;不得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
“未成年人‘十不得’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板厂小学五年级学生张可、林梓萱异口同声地说,未成年人旷课、夜不归宿不仅会影响学习,而且逃避学校和监护人的监管,容易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更容易成为受害者。小偷小抢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日后就有可能发展为更为严重的犯罪。
“法在身边,为成长护航,这是今天开放日活动的主题,孩子们体验了庄严肃穆的法庭,听了法官介绍的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置身其中,孩子们对法律、司法有了切身体会,不仅普及了涉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也在他们心里种下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回民实验小学老师魏京燕表示。
10时30分,普法漫画书《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新书首发活动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并向学生代表赠送漫画书。据了解,这是最高法首次以漫画书形式进行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最高法新闻局副巡视员王玲介绍说,该漫画书以典型案例为脚本,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身心保护5个部分,精选了32个典型案例,有38个主要人物,全景式、全方位诠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漫画书旨在通过一些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案件,直面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权利的实现和需求情况。向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提出警戒的同时,也给那些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以有效指引。
“我觉得这次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希望以后多参加这种活动。”留言单上,张月写下小伙伴们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