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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零容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2014-05-28 15:52: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近日,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在同记者谈到反渎职侵权工作时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同时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注意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由于郑州市金水区柳林工商所平某等人疏于监管,致使郑州市金水区庆丰粮油市场商户袁一将价值295万余元的劣质成品油或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工地食堂、夜市排档、油条摊主等,或加价销往新乡市、三门峡市等地的食用油经销企业。

  同样由于疏于监管,违法商户李某自2011年至2013年被查获期间,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及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开设小作坊,生产有毒米皮50余万公斤销入市场,销售金额130余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发现,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场所除了大型批发市场和小作坊外,还有学校食堂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地方,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据统计,2013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犯罪57件106人,其中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6件15人,涉案人员多为负有监管职责的一线执法人员。由于他们未能履行好职责,导致了一系列的食品案事件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而他们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近两年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结合“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我们在查办食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时,重点查处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或是以罚代管,徇私舞弊,不移交,包庇、纵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渎职犯罪案件。”郑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马玉东告诉记者。

  刘建国说,检察机关在查办食品监管领域的渎职案件时,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而更好地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和监管渎职犯罪发生,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