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江苏检察网、江苏检察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官方微信对外发布了省检察院对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国内主流网络媒体迅速跟进,纷纷转载。5月22日,多家平面媒体跟进报道。截至5月22日中午,江苏检察官方微博对该信息的点击阅读量已超过8万人次。5月22日,网络名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案刚被提起公诉,省检察院官网、官微、微信就及时予以公布,引起各大网站转载。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自身公正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省检察院出台了开展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等规范性文件,各地普遍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批捕、不起诉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公开审查案件541件,其中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271件,逮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230件,刑事申诉和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听证40件。各级检察机关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听庭评议活动,共组织代表委员听庭评议案件175次。去年以来省检察院8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虚假诉讼监督等危害民生民利领域的重大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案件信息公开是江苏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去年12月,省检察院出台了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等四个基层院开展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试点工作,确定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5大类8种终结性法律文书必须公开。目前,试点院已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83份,其中起诉书256份、不起诉决定书20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4份、民事不支持监督申请2份、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1份。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5月5日,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的意见》,明确选择2至3个市级院和一些基层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办案信息公开工作。
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拓展检务公开方式。目前,全省三级院共开通117个门户网站、138个官方微博、30个官方微信公众号、16份手机报,每天发布数千条检察信息,有力地提升了检务公开的效果。省院门户网站浏览量已达128万余次,获“2013年度中国政务网站领先奖”;“@江苏检察在线”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和“江苏检察在线”公众微信号,关注人数已达16万,入选华东地区十大优秀检察系统机构微博和政务新秀榜。(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卢志坚)
·江苏启用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江苏常熟依法查封5家限期未整改三合一场所
·江苏要求按时保质完成12348平台建设
·“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接待咨询群众38万人次
·江苏张家港市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产品体系化
·驻江苏如皋台胞享受优惠法律服务
·驻江苏如皋台胞享受优惠法律服务
·江苏盐城公安:群众反映的问题百分之百回复
·江苏江阴:助廉倡议书提个醒
·全国首个司法鉴定电子信息平台昨在江苏正式启用
·江苏省司法行政启动“法润江苏护航青奥”
·法治江苏建设2013年发展报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