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政法委颁布《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后,青海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对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八条禁令”印制成卡片,分发给全省每一名检察干警,做到一人一卡,随身携带。为了督促全省各级院认真学习和执行“八条禁令”,省院采取安排各级院自查与省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确定为近期重点工作,予以安排和落实。在各级院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近日,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昌宝同志率员对海东市院、海南州院、西宁市院及所属12个基层院和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级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干警学习和掌握“八条禁令”。为了让每位干警将禁令规定的内容熟记于心,各市州院及时将省院统一制作的“八条禁令”卡片,发放到每名干警手中。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湟源县院、民和县院、共和县院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将禁令规定滚动播放,城北区院、贵南县院、循化县院在局域网、简报信息等多种媒介加强警示提醒,西宁铁路检察院还将禁令规定制作成板报悬挂于走廊门厅墙壁等醒目位置,共和县院、城北区院、湟源县院要求干警把“八条禁令”撰写到读书笔记里,牢记心中,把自觉遵守“八条禁令”固化为干警行为准则和工作生活的一种习惯。
省检察院对持之以恒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把“八条禁令”落到实处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八条禁令”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逐条学习、深刻领会,熟记每条规定要求,确保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是要把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高检院实施办法以及省院23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每条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八条禁令”,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四是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八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八条禁令”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