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广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召开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苏锐添等10名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表彰大会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主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李作春介绍了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情况。这次评选活动是从2013年11月11日启动, 历时半年多。在广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平安办)的支持和指导下,由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推荐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遴选审核,共选出15名候选人,并一一登报公示,由群众公开投票推选。此次活动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广大市民热心支持、踊跃投票。投票活动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共收到有效信件、网上投票共计374847张。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以获得票数最多的前10名候选人当选为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市综治办主任杨滨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决定》。根据《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列》、《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2013年度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结果,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苏锐添(广州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司机)、徐智锋(广州市电车公司司机)、余志群(花都区个体经营户)、李广铭(番禺区现在广西服役士官)、邓松森(广州市客轮公司水手)、陈树成(南沙区珠江街居民)、韩广金(增城市永宁街个体油漆工)、黄克华[萝岗建兴光电科技(广州)公司台湾籍经理]、朱洪章(从化市流溪小学教师)、郭志成(荔湾区东漖经济联社职员) 等10人为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
上述10位2013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在会上接受了广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花都区个体经营户余志群代表“见义勇为好市民”发言,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平安广州,为这座城市的和谐美丽增加正能量。”
广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何钧启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建设“平安广州”的中心任务,不断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实施立体化治安防控、重点治安问题整治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实现了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这里,有党委政府工作力度的加大,也有社会各界的支持,特别是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人士就是为我市社会治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值得我们敬佩。他们的行为、精神值得社会弘扬。
何钧启强调,一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和先进事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发掘本地本系统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采取联合大众传媒,配合党的喉舌,开办专题节目,宣传当合国家鼓励见义勇为的法令,宣传国家和地方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宣传受到各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事迹。二要全力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分子。通过表彰、树立榜样来教育群众、影响群众;通过表彰,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勇气;通过表彰,进一步弘扬正能量,营造“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帮扶和保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弘扬正气的工作延伸到表彰奖励之后,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公安部门要及时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甄别、审核、确认,确保得到及时援助;要开设见义勇为案件办理快速通道,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见义勇为人员行凶报复的违法犯罪分子。见义勇为基金会要第一时间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慰问,及时提供救济。有关部门要落实社会保障,在医疗上建立绿色通道,解决医疗费用,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在抚恤、评残、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上优先安排给予帮助解决;在生活上要视实际情况实行救助,给予低保、办理保险、减免税费等。(陈毅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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