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山东

山东省加强律师行业协会建设

2014-05-23 10:01: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司法行政网 
    近年来,全省上下适应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新要求,着力加强律师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壮大行业协会组织,以行业管理助推律师事业发展,积极作为、干事创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律师协会被评为“优秀社会组织”和“5A级社会组织”,是少数获得“5A级社会组织”称号的行业协会。
一、围绕中心大局,引领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贸促会建立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全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与省工商局、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成立省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共为全省1.4万余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万余件(次),受到广泛欢迎。组织部分优秀律师为“中国省与美国加州贸易投资合作研讨会”和“孔子故里好客山东”台湾行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推广“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会客厅”、“律师社区工作室”等经验,推动律师工作向基层延伸。引导广大律师关注民生、关注公益,成立“七团一站一中心”和济南等6市律师调解中心,选拔66名律师赴西部老少边穷地区进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居全国首位,累计捐款28万元,以优异表现树立了山东律师的良好形象。举办以“法治山东与律师业务拓展”为主题的山东律师论坛,为服务法治山东建设建言献策。积极回应律师的政治诉求,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共推选各级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25名,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创造性地开展律师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工作,选派首批5名优秀党员律师赴高唐县进行挂职锻炼,在全国尚属首次。
二、围绕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的律师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我省始终成为全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家律师事务所被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3家律师事务所和32名律师党员受到司法部表彰。加强律师职业培训,依托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立山东律师学院,选拔136名律师成立讲师团,建设律师在线学习平台,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58次,培训律管人员1452人次、实习人员6253人次、执业律师2.5万人次,网络培训执业律师3.6万余人次,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律师高端业务培训,先后选派55名律师赴美国开展“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提升了办理高端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关注青年律师培养,制定出台《青年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和《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连续三年选派12名青年律师参加香港律师会主办的“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并在济宁和潍坊两市举办青年律师论坛,促进了对外交流,拓宽了视野,为青年律师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三、围绕科学充分履职,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召开全省律师管理人员培训暨行业管理推进会,各市均按“两结合”要求完成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除直辖市外我省为第一个实现此目标的省份。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出台并推动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受检察官待遇、免予安检等有关规定落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先后3次选派律师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立法研讨会和业务研讨会。为全省律师统一办理执业保险和重大疾病意外保险,提高律师防范风险能力;设立律师救助基金,共救助13名律师,发放救助金22万余元。制定出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实习人员管理;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市级律协工作的监督指导,形成了管理合力。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律师年度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了律师规范执业。加大对违规违纪律师的查处力度,先后给予4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行业处分。
四、围绕塑造良好形象,大力加强宣传交流工作。做好评先树优工作,全省累计推选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9家、优秀律师25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107家、优秀律师140名,5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项目被确认为省服务名牌。围绕律师管理和执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理论研讨活动,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形成了学习研究问题、相互交流提高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交流合作,组成自贸区法律服务律师代表团赴韩国访问,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名律师进行15天的培训。创新宣传平台,与人民网、法制网等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在省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开办《周末说法》栏目;开通省律协官方微博和短信平台,粉丝已达10余万;办好一站一刊,发挥山东律师网站和《山东律师》杂志宣传主阵地作用。
五、围绕激发工作活力,全面加强协会建设。制定《山东律师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健全组织机构工作规则,制定30余项管理制度和13项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构建律协“1234”工作体系,提高了工作规范化程度。完善省律协专职会长、监事会制度,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会长、理事、监事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协会活力有效激发。创新工作机制,组建14个专门委员会、16个专业委员会,解决好党委、政府交办和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咨询服务质量,促进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加强秘书处建设,增设两专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调整工资薪酬,选聘优秀人员进入管理岗位,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