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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4-05-22 16:55: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南日报 

    2013年10月,长沙市民屈先生花3980元购买了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并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给广东的亲戚朱某。朱某收到该快件后发现包裹中是一块石头。屈先生遂以该快递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电脑购买费用。今年4月11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丢失快件的快递公司赔偿物品全额损失,屈先生的损失得以挽回。

    今天,像屈先生一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越来越多,遇事找法律,这背后折射出的是我省法治的不断进步。下一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拆除地方保护的“围子”,司法公正落到实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为此,我省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我省将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级将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交由省一级统一管理,由省级财政统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省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大小不一,容易造成司法资源配置不均。为此,我省将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审理民商事、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

    三是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我省将大力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突出合议庭、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将不断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选任招录制度,建立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

    摘掉行政化的“帽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司法的一个重要功能。近年来,我省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如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

    今后,我省将着手减少司法的行政干预,剥离影响司法独立的行政事务,让司法的归司法,行政的归行政。接下来,主要是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独任庭、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一是探索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的机制,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二是确保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和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做法。三是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卷起司法机关的“帘子”,司法过程公开透明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如2013年,全省三级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3万多份,举办“法院开放日”3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7000余人到法院参观旁听。下一步,全省将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狱务公开”,逐步实现法院裁判文书、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部上网,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和听证制度,力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司法、发扬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2013年,我省共选任人民陪审员6700多名,新增人民陪审员2/3以上是基层群众,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了72%。但是,目前“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增强监督实效,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筑牢人权司法的“坝子”,权利保护及时有效

    法律能真正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彰显其守护公平正义的独一无二的作用。这些年,我省的人权司法保障取得了长足进步。如2013年,全省各级检察院共监督纠正应立案而不立案547件,不该立案而立案302件;提出各类抗诉案件316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执行不当967人,暂予监外执行履行职责不当2446件等,有效防止和纠正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机制,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申诉、控告权,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健全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同时,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建立起法律“兜底”保护弱势群体的责任。我省将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配套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推动社区矫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弱势人群一样能得到法律庇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财产权利,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庭调查。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理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健全当事人复议申诉投诉机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建设法治中国勾勒了改革整体框架,省委省政府在此基础上为我省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法治湖南正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踏步迈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越筑越牢。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