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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检察院通过“彩虹助学”计划帮助失足失学少年重返校园

2014-05-21 10:07: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市检察院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根据《重庆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重庆市综治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彩虹助学”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帮助1名被学校开除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新回到学校就读。

  2月7日,渝中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徐某抢劫案。承办人在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徐某原本在学校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中上。因2006年父亲生病去世和2013年3月母亲自杀,对徐某的打击很大,从此一蹶不振。同年6月中考联招线落榜,徐某更是自暴自弃,进入一所技校后便与不良少年混迹一起,逐渐发展到参与抢劫。案发后,其亲属表示不会放弃徐某,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给予他重返校园的机会。最终该院以徐某系初犯、从犯、在校学生,同时具有自首、退赃、认罪、悔罪的情节,对其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之后其亲属致电检察机关,由于徐某的犯罪行为,原就读的技校不愿再接纳其继续上学,徐某成为了一个失学的少年。为让徐某不因失足又失学而丧失生活的勇气与改过自新的决心,失去学习的机会与回归社会的机会,检察机关积极联系团区委,并向重庆市检察院汇报,最终决定通过 “为了明天·彩虹助学”计划,推荐徐某就读重庆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帮助徐某重返校园。在渝中区检察院的帮助下,徐某填写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申请表格,准备好所需证明文件,顺利通过了入学面试。3月24日在检察人员的陪同下,徐某正式进入重庆市某职业技术学校报到学习。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