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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启动全市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

2014-05-20 13:55: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司法行政网 

    今年初,滨州市司法局提出“市城区建设一处法治文化公园,县区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乡镇(街道)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村居(社区)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的目标,列入法治滨州建设重要内容,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规划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近日,召开全市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推进会,采取有力措施,启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一是高起点规划。结合市及各县区实际情况,认真精心选址,首要考虑交通便利,符合群众需要。规划设计起点要高,坚持雅、俗相结合,法治元素与本地特色文化相结合。建设规划方案要反复论证,充分保证其科学性。各县区可交流设计方案,互相学习借鉴,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二是高标准建设。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过程中,努力做到滨州的人文风情与法律元素有机结合,深入挖掘滨州法治文化底蕴,做到一目了然,通俗易懂,能使广大市民在闲庭信步中增强法治观念。坚持永久性、长期性,从建筑本身和内容上经得起历史考证。公园(广场)建设施工要精,建筑材料要耐用、长久,真正把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成为具有滨州特色的标志性法治文化阵地。三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司法行政、规划、建设、公园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进度。加强工作督导,法治滨州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各县区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情况,确保2014年国庆节前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