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模范检察官,他们有着精深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有着对法律正义的无限敬仰、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诚。无论他们置身打击犯罪的第一线,还是身处事关罪犯生死的最后一道闸门,坚守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是他们不懈奋斗的目标
□本报记者蒋皓文/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58名全国模范检察官,他们用忠诚镌刻着正义,以奉献践行着诺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质朴无华的精神,用心血和汗水书写了公平正义的新篇章。
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公正
公诉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面临“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此时的选择最能直接反映出一名检察官的素养和信念。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在16年公诉工作中,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将600余名犯罪嫌疑人送上了法庭。在一起案件开庭的头天晚上,被告人的亲属托她的一位朋友带着礼品找到她,请求法庭上“口下留情”。面对朋友,她说:“如果你今天不将这些东西提走,明天我就提到法庭上去。”朋友只能无奈离去。
李晓宝说,做公诉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一腔正气,将公正执法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上。
与充满对抗的公诉领域相比,反贪污贿赂领域不见刀光剑影,却弥漫着硝烟战火。尤其在县城这种小地方,社会关系错综复杂,长期与贪污腐败分子作斗争,办案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
2005年,现任河北省徐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于新峰负责办理一起民政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局长、副局长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立案侦查。
一天,于新峰去看守所提审没有回家,两名歹徒在凌晨撬开防盗网进入于新峰家,用手电筒在他妻儿的脸上不停晃动……一名歹徒冷冷地说:“告诉你男人,你们有家,别人也有家,做事不要太绝了!”对此,于新峰不为所动,坚持圆满办结此案。
“不为私利所左右,不为钱财所驱使,不为关系所干扰,不为权势所折腰。”于新峰始终坚持这样做。18年来,他主办和组织侦破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153件22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官们也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命。
2008年年初,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检察官冯丽君在办理一起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中发现,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缓的宋某可能被错误追责。她内查外调取得大量证据证明宋某无罪,随后又赶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建议启动纠错程序。历经20个月的跟踪、督促,云南高院再审宣告宋某无罪。
“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这些全国模范检察官们虽然岗位不同,但都担负着共同的使命,这就是用实际行动捍卫着社会公平正义。
为群众服务才是“官样”
记者注意到,58名全国模范检察官中,有很多检察官长期扎根基层,倾心服务群众,用满腔热血守望着群众幸福。
千百年来,信奉原始宗教的独龙族人遵循着原始的习俗,让独龙族人知法守法,成了新中国第一位独龙族检察官——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江德华最大的心愿。
2010年年初,独龙江乡发生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当江德华和办案民警跋山涉水徒步3天到达案发现场时,被害人已被安葬。查明死因需要开棺验尸,但开棺验尸有悖独龙族风俗,死者家属和独龙族群众把墓地团团围住,办案民警一筹莫展。江德华从法律角度向独龙族群众讲解为什么要开棺验尸,从亲情角度对死者家属讲解只有开棺验尸才能给逝者一个交代。独龙族群众和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开棺验尸,被害人死因得以查清。
贡山生活条件恶劣,很多人呆不久就走了。有人问江德华为什么不走,他说:“独龙江养育了我,独龙族抚育了我,作为检察官,我有责任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贡山走上法制轨道,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
在很多基层检察官的心中,群众需要就是他们工作的价值,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在河南省商丘市,有一位“马扎上的检察长”。他的办公室常年放着马扎,群众来访,他把沙发让给群众,自己坐马扎;下乡办案,他掂着马扎,坐在群众中间,听民声、解民忧。8年来,他坐坏了20多把马扎,在马扎上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0多起。他就是睢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广业。
2008年初春,袁广业下乡办案途中听到一些村庄和小学正流行麻疹,他首先想到有关人员是否履行了报告职责和落实了防控措施,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他冒着被传染的危险深入发案地调查,经过3天奋战,查明该乡防疫组组长田某对传染性疾病不积极防治,不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报告,造成在该乡大规模流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例传染病失职案。
有人开玩笑地说他“哪像个当官的样儿!”他却总是笑着说:“啥是‘官样’?为群众服务才是‘官样’!”
生命在无限事业中升华
检察官在日常办案工作中,不但有困难,更有压力,很多检察官在长期高强度工作中落下重病,甚至付出了生命。但他们以坚强的意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演绎生命的精彩和价值。
恶性淋巴瘤晚期,每三个月需要化疗一次控制病情,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主检法医师余良2011年患病以来,仍坚持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技术案件182件,几乎占同期全市检察机关检验鉴定技术案件数的50%。
2011年2月,余良被医院确诊为恶性淋巴瘤晚期。面对病魔,余良选择乐观坚强,8次化疗下来,他的头发掉光了,身体装着甲板,袖子还插着针管头,可是他的心却一直放心不下工作。当年5月,当得知乐山公安机关办理的一伤害案死者死因存疑,一时难以有结论,余良不顾刚动了手术的身体,坚持回院审查此案。在他的努力下,及时对死者脏器进行病理检验,以排除其死于疾病最终证实了余良的推断,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理,避免了冤案发生。
病魔企图击倒余良,但余良的脊梁像青松一般挺直。因为他依然握着解剖刀查真相、追案情,伸张公平正义。他说:“我要将剩下的时间全部投入到我所挚爱的检察事业,让我有限的生命能在无限的事业中升华。”
在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检察官中,有两位已经永别了他们热爱的检察事业: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原科长周经发(2013年6月18日,因工作过度劳累,积劳成疾,心脏病突发离开人世,时年56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刘宝奇(2013年7月30日,在安康市旬阳县出庭公诉过程中,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8岁)。
“好党员好干部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以周经发和刘宝奇为代表的检察官们与纷至沓来的工作赛跑,和稍纵即逝的时间赛跑,把自己的生命和才华奉献给检察事业,诠释了一名检察干警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他们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