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5月14日,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作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希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紧紧围绕构建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科学谋划,真抓实干,在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上下功夫,在落实监狱管理、废止劳教和加强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五项重点任务上求突破,在打造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上见成效,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扎实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批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提出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在新起点上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局来谋划和推进。要牢牢把握法治江苏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服务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治保障。
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忠实践行群众路线,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把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扎根人民群众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有序、协调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各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批示指出: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统揽各项重点工作,围绕规范刑罚执行,进一步强化监狱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围绕提高戒毒人员戒治质量,进一步强化戒毒工作,平稳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的职能转型,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围绕完善社区矫正体系,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健全规章制度,理顺体制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围绕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增强全民法律素养,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创新理念、方法和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律师队伍建设、司法鉴定、公证等其他重点工作,不断巩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优势;围绕落实“五个过硬”、“三严三实”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深化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