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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推行诉调对接新机制

2014-05-13 14:39: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随着近日新疆高院与新疆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设立的驻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室开展工作,新疆高院诉调对接新机制正式开启。

    据介绍,新疆高院每年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数量较大,而再审审查是再审立案的核心环节,决定着当事人的申请是否进入再审程序。申请再审案件具有一定的特点,要求法官不能单纯追求结案率而对这类案件简单地一裁了之,要尽量多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争取在立案审查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可以起到矛盾舒缓作用,不少当事人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后,弄明白了自己案件的是非曲直。如新疆高级法院立案二庭把委托调解纳入再审审查程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听证时,先请调解员做工作,法官配合,调解不成时,法官立即跟进在听证过程中继续做工作。这种方式有效地避免了调解员与法官在调解方面的脱节。立案二庭在第一季度22件调解、撤诉案件中,法官独立调撤成功8件,占36.36%,而有调解员参与调撤成功的14件,占63.62%,说明诉调对接比法官独自调处工作效率更高。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调驻高级法院调解室在乌鲁木齐、吐鲁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调解工作站。今年上半年还将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工作站,全面推开异地委托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