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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批捕“4·28”恶性撞人案

2014-05-12 16:29: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福建闽侯“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发生后,闽侯县检察院迅速行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近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该院批捕,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同时派员指导,报捕当日,闽侯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将近年来妻子数次提出离婚一事归罪于其岳父母。今年4月27日,林某租赁一辆轿车,并准备了汽油、斧头等作案工具。4月28日,林某在长乐市法院参与离婚诉讼后,驾车一路尾随其妻女返回闽侯,并多次撞击妻女乘坐的车。随后,林某继续驾车前往岳父母家,欲对其岳父母实施报复。行车期间,林某产生驾车撞人念头,欲借此在全国制造轰动效应。当天中午11时,林某沿路急速行驶,并对沿途行人、车辆蓄意冲撞,直至被公安民警逼停抓获,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以及多部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警方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快速处置。闽侯县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随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参与公安机关的案件讨论会,对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会商、探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王光忠 黄峰 高小燕)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