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东省第三届公安英烈母亲休养团活动拉开帷幕,由17名公安英烈母亲和家属组成的休养团将参加为期8天的休养活动。
公安英烈母亲休养团成员将参观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观看特警表演,并赴广西休养。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了详细的休养团活动方案,从安全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安全、积极、健康。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在成立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开展一系列优抚帮困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开展优抚活动的新措施、新方法,更加注重对英烈亲属身心健康的保护,积极营造关心、关爱英烈亲属的浓厚氛围,起到了凝聚警心、激励队伍的作用。(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张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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