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农民王强从法官手里接过3万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真没有想到案件调解这么快,这下俺买化肥有钱了。”
去年3月,新郑市农民王强和同村的赵某在市内一家建筑工地干活,辛苦干了半年后,包工头刘某以二人工作质量不符合工地要求为由,拒不支付工钱。今年4月,王强急需钱购买化肥进行农耕生产,二人无奈将刘某告上法庭。新郑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耐心调解,刘某终于同意在五一节后将拖欠二人的3万元工资送到法庭。5月4日,刘某一大早就将现金送来了。
今年开春以来,新郑法院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利益的案件,突出一个“快”字,努力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力争做到不能因为诉讼而延误农耕生产。该院对涉农案件能立案的当场立案,不能立案的限期答复,并规定可以打电话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及时送达,想方设法方便群众诉讼;同时,还对涉及“三农”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保证在最短审理期限内审结,让群众尽早投入到春耕生产中去。
短短3个月,新郑法院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记者谢建晓通讯员左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