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服务袋里装
——福建省诏安县法院推行无障碍立案服务见闻
4月21日,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
一上班,法官林浩杰便一头钻进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法庭微信平台。自从多了“微信管理员”这个角色,他比之前更忙碌了。
“离婚案件立案难不难?”刚进入服务界面,一条新消息跃入眼帘。一位叫“木子”的网友发来咨询信息。
林浩杰随即将该院自编的《诉讼服务手册》发送过去:“准备好这些材料,用手机拍成照片,‘打包’发送到法庭微信账号,便可进入立案审查程序。”
“请问,案件审理需多长时间?”
“一审民事案件,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则为三个月。”
“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诉讼费用缴费标准是多少?”
……
“木子”频频发问,林浩杰一一回应不厌其烦。
“我明白了,这就去写起诉状。”
9点53分,微信铃声“嘀嘀”响起,提醒管理员有新消息。
原来上线后的“木子”,将起诉状、结婚证、户口簿等立案所需材料发了过来。
点击“接收”,林浩杰将其打印成文稿进行初审,在确认无误后,将材料批量提交给庭长李建龙作审查。
中午稍事休息。下午一上班,林浩杰接到庭长通知:“这个案子可以立了。”
林浩杰赶忙呼叫“木子”:“请在7日内到附近的银行缴纳诉讼费。”
或许是诉讼心切,16点30分,“木子”就将银行缴费回执拍照发回。
“到这一步,微信立案程序已走完。请将所有立案材料的原件邮寄至法庭,承办法官核对后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候。”写下这段话后,林浩杰长舒了一口气。
林浩杰告诉记者,自从今年2月21日四都法庭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以来,像“木子”这样的当事人再也不用三番五次地往法庭跑。如今,除了现场立案,林浩杰还要兼顾网上立案,工作量陡增了许多。“只要当事人少跑腿,我们累点不算什么。”他淡然一笑。
看着墙上张贴的二维码,记者随即也关注了“诏安法院四都法庭”。在“诉讼服务”项下,记者看到立案咨询、审判流程、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一应俱全,当事人不仅可轻松获得诉讼指导,还可查询裁判文书,了解案件审执进度,获悉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诸多信息。
诏安法院院长姚毅奇告诉记者,立案是群众表达诉求的第一道窗口,打造无障碍立案服务一直是他们努力的目标。“如今,有了微信,老百姓只要‘扫一扫’,就能将所有的司法服务装进口袋,省事又贴心。”(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江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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