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司法局经认真梳理,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形成六项具体举措,全面提升律师工作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全市律管干部教育。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路线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态度,坚持依法办事、法规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群众法律需求调研。召集律师管理部门、基层法律服务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部分村(社区)主任,座谈了解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并根据调研情况,开发相应法律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加强对律师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公示制度,将收费标准、收费办法进行公示,公开服务承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全体律师严格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收取律师费用,按照委托合同和法律要求,做好代理或辩护工作,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投诉案件工作程序。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五是加大律师行业宣传力度。宣传展示律师业的发展成果,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人物,提升社会对律师队伍的认知度和律师的社会形象,使社会充分认识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
六是加快律师队伍业务建设。按照《苏州市律师行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全市律师行业加快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积极申报,落实资助措施,按标准给予安家补贴。贯彻《苏州市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三年行动计划》(“3212”工程),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联系,制定符合需求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适时组织高端业务的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全市律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