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4年4月24日至25日,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法律进农村(社区)”观摩会在邢台市召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及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法制宣传科(处)长,共计50余名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11个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及部分县(市、区),就2013年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思路进行了交流,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赵立卿同志,对我省2013年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包括8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二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五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六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七是要突出抓好工作的总结和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八是对《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经费、机构人员、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梁洪杰同志指出,要提高认识,创新理念,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新”。党的十八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入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许多场合都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四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三大建设”工作的强力推进、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目标的确立,都对我省的法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期盼。这些对“法治”的新要求同样是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全省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工作形势,把握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梁洪杰同志要求,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一是要出实招。注重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的实用性,避免工作流于形式。二是要干实事。满足普法对象、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虚功”做实。三是要求实效。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终极目标,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绝不能只停留在建设多少了示范点的层面上,而是要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梁洪杰同志强调,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把《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保障作用发挥好,把“法治八建”示范点建设好,把普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好,把普法经费保障好,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会后,与会同志观摩了邢台市桥西区鸿溪社区、邢台市桥东区三合庄村和平乡县袁庄村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