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生小案入手维护“大平安”
海宁法院司法为民促和谐
浙江省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南缘,钱塘江北岸,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皮衣之都”之美誉。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也多了起来。为此,海宁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夯实基层基础,保稳定、护民生,为海宁努力编织“平安网”。
“法官,你怎么来了?”
2013年6月,家住海宁市黄湾镇的邱老伯家里有了大喜事儿。根据海宁两新工程安置房政策,他们家农村的宅基地可以置换到三套公寓房。
然而,让邱老伯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三套房,原本和睦的一家人竟然起了纷争———已经出嫁的女儿丽芬(化名)提出要分得一套房,而邱老伯夫妇却不是很乐意。最后,双方因为分家析产,闹到了海宁市尖山司法所。
司法所的调解员见状,立即拨通了袁花法庭庭长金仁法的电话:“我这边有个家庭纠纷,该您上场了!”金仁法挂上电话便立即出发前往司法所。
金仁法的出现,邱老伯一家人完全没有想到。邱老伯事后说:“我当时看到金庭长过来,心里就觉得特别有底,我们一家人最后肯定能和好。”
当时,邱老伯夫妇觉得自己特别在理,按照海宁农村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房子是不需要分给丽芬的,而且孙女现在也已经有20来岁了,也不是很同意将房子分给姑姑。然而,丽芬也非常委屈,她说:“我爸妈还有一个儿子,但是有一定精神残疾,早些年娶了老婆,生了个女儿,后来老婆就跑了。我爸妈的养老最后肯定还要靠我,房子应该分我一套的。”
在基层,像这样的家庭矛盾其实有很多,金仁法每年都会碰到几起,其实问题并不大,但却需要一个可以信任的中间人来及时调停。金仁法凭借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多年的审判经验,赢得邱老伯一家的信任。
最终,在金仁法的耐心劝说下,邱老伯与女儿重归于好,三套房子也分配妥当,女儿、儿子各一套,邱老伯夫妻自留一套。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多方联动就地化解矛盾,这就是海宁法院建立的“提前介入”机制,海宁法院共下辖4个基层法庭,每个法庭都充分延伸司法触角,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矛盾,从源头化解纠纷。2013年,海宁法院4个基层法庭共提前介入化解纠纷375起,其中重大突发性纠纷36起。
“爸爸,我的抚养费呢?”
仙仙(化名)是一位来自安徽的女孩,今年8岁。仙仙并不是婚生女,自出生以后,她一直跟着妈妈生活,因此在仙仙的脑海里,“爸爸”这个概念非常模糊。但是,仙仙却在法律问题上和爸爸吴某打过多次交道。
2010年,仙仙将吴某告到海宁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到她成年,共计32.4万元。仙仙的母亲美乐(化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和吴某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每季度支付仙仙2100元抚养费,直至仙仙独立生活为止。
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吴某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此从2011年开始,仙仙几乎每年都要向海宁法院申请执行。2014年1月13日,仙仙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共计8400元。
法院在立案后一直联系不上吴某,之后依法冻结了吴某的银行账户。1月28日,吴某情绪激动地赶到法院,说:“你们凭什么冻结我账户!快给我解冻!”他说自己在杭州有4套房产,还和老婆共同拥有一家商铺,同时每月还有几千元的收入,但仙仙的抚养费自己却是可以不付的。说着吴某拿出一张凭证,上面写明:“承诺从2012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0日止放弃领取抚养费。”落款签字正是仙仙的母亲美乐。
一边是苦苦等待抚养费的女儿,一边是情绪激动拒不“抚养”的爸爸,中间还夹着一张放弃领取抚养费的凭证,承办本案的执行员曹海峰犯了难。
曹海峰多次打电话和仙仙的父母联系,终于查清事实。原来,当时美乐之所以愿意写下凭证,完全是因为女儿的户口问题受制于吴某,被逼无奈才写下凭证。
于是,曹海峰耐心劝说吴某:“这张凭证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因此你还是需要付抚养费。”
尽管曹海峰多次对吴某明法析理,但吴某却充耳不闻。2月11日,海宁法院依法从吴某的银行账户扣划了仙仙的抚养费8400元。曹海峰说:“若吴某今后仍不自动履行抚养义务,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定会将抚养费执行到位,希望仙仙有了抚养费之后能够更加平安快乐地成长。”
据悉,海宁法院一直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等相关案件为重点,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13年12月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类重点案件226件,执行到位金额462.13万元。
“公司倒了,我们怎么办?”
“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曾是海宁一家专业生产中高档牛皮家具革、箱包革的“明星企业”。然而,2012年5月2日,“宏昌”董事长却突然出走。
老板一走,债权人慌了。同年5月6日,债权人向海宁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承办法官韩振宇表示:“我们调查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几乎都没有钱,该公司的运行已难以为继。”
立案当天,韩振宇组织干警快速查封“宏昌”财产,避免了债权人及员工哄抢企业财产等情况的出现。但此时,“宏昌”的529名员工炸了锅,员工徐某满脸愁容:“公司还欠我1万多块钱工资,怎么办?”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29名员工就欠薪问题向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情况,并派出职工代表到信访部门信访。
海宁法院接到情况反馈后,立即着手与海宁市政府共同商议处置方案。一方面,由市司法局指派公益律师为529名职工提供帮助,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启绿色通道依法进行仲裁; 另一方面,由法院协调各方落实资金来源,由属地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当地企业招工,解决部分“宏昌”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同年5月11日,经多方努力,海宁法院终于为529名员工“发”了工资356万余元,徐某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该院执行局局长程建国说:“这场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资纠纷终于平安化解了!”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就在给宏昌职工发工资的当天,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宏昌”进行破产清算。
如何更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平衡各方利益,让“宏昌”平稳退出市场?韩振宇提出了两个创新方案,一是在宣告破产前依法先行变价; 二是尝试在网络上拍卖“宏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
两个方案的实施结果赢得了债权人的一致好评,“宏昌”司法网拍更是拍出了1.59亿元的高价,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0万元,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宏昌破产案”是海宁法院创新开展涉企案件差异化处置的一个成功案例。据统计,2013年以来,海宁法院共审结涉企案件3055件,破产清算案件5件,帮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6家,让27家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平稳退出市场,实现涉企纠纷平稳化解,为海宁转型发展腾出要素空间。(通讯员 何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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