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所售是来路不明的盐,在利益面前依然铤而走险。近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张平、杨青提起公诉。
张平、杨青在内乡县余关乡各自经营一家综合门市。2012年底,张平、杨青在各自的门市经营时,一辆白色面包车前来推销食盐,两人明知车内食盐不是盐业管理局配送的食盐,且对方没有盐证,却禁不住低廉价格的诱惑,分别以每件55元、68元的价格,共购进11件440斤“卫群”牌食盐用于销售。
2013年3月,盐业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两人所售“卫群”牌食盐为不合格食盐。经检测,该品牌食盐不含碘。而内乡县属于严重缺碘地区,在缺碘地区食用非碘盐会引起碘缺乏病。
随即,盐业管理部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2013年9月,张平、杨青被内乡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范晓宇 薄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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