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新型城市化发展目标,打造体现广州“花城、绿城、水城”特色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示范区,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全市12个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环保合议庭。环保合议庭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环保案件64件,审结59件。其中,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件,审结2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5件,审结4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7件,审结53件,裁定准予执行率为100%。
砺锋亮剑,发挥环保审判机制优势
实现“三审合一”,发挥程序集约优势。该院将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及非诉审查案件统一收归环保合议庭审理,有效克服分散审理跨领域环保案件造成的证据重复认定、审判周期延滞、审判资源浪费等问题。发挥程序集约优势,畅通审执衔接,将行政非诉案件平均执结周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1个半月。
运用行政协调,发挥定分止争优势。一方面,加强与环保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促使其主动修正执法瑕疵,促成原告主动撤诉,行政一审案件原告主动撤诉率达50%。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协调、组织听证等方式,引导违法企业或个人在案件审查阶段理解行政处罚的作用,主动缴纳罚款,主动履行率达87%。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由合议庭出面协商,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允许其分期缴纳罚款,确保罚款收缴到位。
集智聚力,构建环境风险联动防控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筑协调联动平台。召开环境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与区域环保、工商、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定期通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并通过法治讲解、经验介绍、协同破解执法难题等形式,搭建法院与行政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环保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做好纠纷预警排查。与区环保局合作,各自选派专人进行定点联络,建立集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功能于一体的常态联络机制。
建立前期介入机制,创新环境保护模式。在环保案件进入实质审判前,指导调解组织从中调解,畅通财产保全、“禁制令”等诉前强制措施渠道,形成行政和司法手段并举的双轨制环保模式。
春风化雨,实现环保法制宣传全覆盖
借助案件审判,实现以案释法全覆盖。重视审判本身的宣教功能,充分运用庭审释明、判后答疑、判后释法、执行听证等手段,将法制宣传贯穿案件审判的各环节。加强对案件当事人判后回访,关注其判后整改情况,引导污染企业完善环保措施,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
借助网格化平台,实现主动送法全覆盖。拓展网格化法制宣传渠道,通过领导挂点联系镇(街),法官挂点联系村(居)的定点联络制度,实现法制宣传一对一无缝对接。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一村一案、法制宣讲、法官寄语等形式,实现宣传对象“零遗漏”、宣传手段多角度。(何彤文 赵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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