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该院法官走访药店,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杨长平 摄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从群众需求出发,打造“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推行立案、调解、司法确认、集约化审判等“一站式”服务,在满足群众司法诉求的同时,最大化便民利民,打造出民众追捧、百姓认可的“民生工程”。
■交通事故调处中心:
首创“马路上的司法确认”
在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经交警确定责任并调解后,协议书不具有法定强制执行力。有赔偿责任的一方往往担心对方要求更多赔偿,而受损害的一方则担心赔偿没有现场履行而被对方“赖账”。
为破解这一难题,思明法院打造“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与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进驻,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事故认定、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判决和保险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走进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立案窗口、调解室、审判法庭样样具备。“我们这里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调解、立案,法院有的职能这里都有,真正实现‘一站式’。”思明法院法官黄志雄介绍,“为方便当事人,我们还在调处中心开辟立案窗口和交通法庭,当事人经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直接起诉,然后在交通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做到纠纷不出调处中心。”
2010年,思明法院与交警部门创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司法确认)书》,将事故处理与法院司法确认申请程序合二为一,由交警对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在路面上当场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事故认定书具备司法强制力,当事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另行诉讼。这一做法当时属全国首创,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谁开车在路上没有磕磕碰碰?在过去,要是拿不到赔偿,搞不好要上法庭,浪费时间和精力。现在凭着事故认定书就可以申请执行,的确很方便。”车主王先生表示。
“最开始,司法确认只针对金额较小,无人身损害,当事人对处理无异议的简易车损纠纷。这些事实往往比较清楚,但是在交通纠纷中所占的比例也小。”黄志雄说,“针对辖区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伤多、处理流程慢、社会效果差等情况,2013年4月,我们法院牵头,公安、保险公司等单位联合建立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生轻微人身损害的事故,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认书》签字确认,一律不再委托车辆鉴定,善后处理由我们承接。”
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也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具体特点,制作《交通事故立案指南》,对立案的条件、起诉状格式、证据提供、收费标准、交通事故各个赔偿项目标准及所需材料均做了详细说明,供当事人取阅。同时,该中心还积极发挥指导职能,对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实施指导,规范调解运作,必要时参与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就法律问题进行指导和解释,真正实现多元化调解。
■诉调对接中心:
推行“集约化审理”
2013年底,厦门某小区130余户业主起诉小区开发商厦门某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近700万元。涉讼房产项目有600余户业主,除起诉的130余户业主外,尚有数百户业主在观望之中。一旦处理不慎,将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思明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启动系列案件处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并多次组织业主和开发商进行集中调解,先后数十次邀请业主代表与开发商一同协商。经过多番努力,案件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开发商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30余万元。该调解结果也对后续纠纷的协商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现这一效果得益于思明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2013年7月,该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集保全、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八项功能于一身,有效整合诉调、诉警、诉裁等诉调对接功能,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
在一批信用卡系列案件中,厦门某银行起诉200位信用卡卡主拖欠还款,要求支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等费用。由于卡主多为流动人口,户籍地分散、暂住地多变,电话多已空号或停机,思明法院针对性地启动“集中邮寄送达”方式,同时向卡主的户籍地址、身份证地址、暂住地址、办卡地址等多个地址邮寄应诉材料,并安排在同一天多个时段开庭审理。
这样的集中送达方式,收效明显:一次送达成功率高达50%;部分卡主在收到应诉材料后,或主动履行或积极应诉,在庭前已有30%的案件调解、撤诉。
“集中送达”是思明法院实行“集约式”审判模式的关键内容之一。诉调对接中心还加强对银行、物业等机构的诉前指导工作,加强系列案件庭前、庭审、庭后的各项工作,实现合并审理,一次开庭、即刻合议、当庭宣判。同时,建立说理透彻、繁简得当的裁判文书模版,以提高司法质量,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组建系列纠纷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统一同类型案件裁判尺度,做到准确适用法律、同案同判,提高审理质量。特别是注重引入对涉及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型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发挥专家型陪审员的专业特长,2013年,共有专家参审166件次。
同时,思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还成立厦门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调解工作室,负责法院各类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等工作。
诉调对接中心副主任黄素萍介绍说:“除法官调解工作室外,我们还特意成立了‘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对外聘请来自多个行业的具有丰富社会阅历的行家里手,一同参与案件调解。这样既初步实现了调解和审理相分离,又可以促进调解专业化发展。”
此外,思明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平台,与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街道办共建物业调处衔接室,以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化解物业纠纷。2013年,该院受理某小区155件系列物业纠纷后,第一时间召集市物业管理协会、业委会及原被告代表组织调解,共合力化解154件,调撤率达99.35%。
诉讼服务中心:
实现诉讼“人性化”
走进思明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一个“立”字夺人眼球,在身后的背景墙上,张贴着“诉讼有起点,服务无终点”的口号,寓意着以“为民司法”为出发点,彰显立案法官为民司法的决心与承诺。
不大的诉讼服务中心内,取号机、书写台、诉讼资料栏、便民箱、等候区、LED滚动显示屏等便民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一直以来,思明法院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宗旨,积极推进软硬件改造升级,倾力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导诉台,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学生担任导诉员,负责答疑解惑,指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文书,引导当事人立案、诉讼。为督促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规范着装、热情周到地为当事人提供各项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规定了“立案值班长”制度。除了日常监督工作以外,值班长还负责安抚当事人,维护大厅各区域整洁等工作。
今年初,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原告方申请,思明法院向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区公安分局发出首份立案调查令。原告的代理律师持该调查令前往公安机关调取涉及被告身份信息的证据材料,保障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
立案调查令是该院为解决立案前取证难导致立案难采取的一项司法为民新举措。在以往的案件审理中,常常在立案审查阶段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取得被告信息和管辖的相关证据。通过立案调查令,原告可申请法院向其签发,持调查令向有关机关调查相关证据材料,既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合法地收集证据,也缓解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立案难的困境,减少讼累,保证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诉讼服务中心还针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和残疾人通道等便民通道,设立司法救助金服务弱势群体。此外,中心还积极借助高科技力量,推进网络拍卖、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等网络便民措施,还开设POS刷卡缴费机、短信立案通知等“人性化”服务。
“我们还设置了‘便民诉讼服务站’,整合升级为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材料收转、法官预约、导诉咨询、专职送达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将地点设置在城市主干道旁边,以减免群众频繁进出法院之苦。”思明法院立案庭庭长蔡晓文说。(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杨长平 黄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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