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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院贯彻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

2014-04-18 12:42: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青海省委政法委发布了“严禁对求助群众采取冷硬横推、耍特权、抖威风吃拿卡要”等八条青海政法干警禁令,并明确规定,凡违反上述禁令之一的,一律停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等。

  省检察院党组努力把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4月4日,下发了《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使禁令得到落实。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八条禁令”的必要性、严肃性。全省各级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八条禁令”的必要性、严肃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把学习贯彻“八条禁令”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逐条学习、深刻领会,熟记每条规定要求,确保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全省各级院要把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高检院实施办法以及省院23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每条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八条禁令”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八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八条禁令”落到实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的精神抓好“八条禁令”的执行。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八条禁令”的严肃性。

  据了解,“八条禁令”规定发布后,省检察院即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下发通知,并结合高检院印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拟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认真撰写读书笔记,给所辖的县(区)院下发学习《八条禁令》的通知,遵照执行。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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