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帮助下,外来务工人员刘某等人终于拿到了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
2013年3月28日,该院民行科办案干警小刘接待了17位申诉人。他们均是在天津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被老板恶意欠薪来到检察院求助。原来,在2011年3月至6月期间,17名农民工受张某雇用,为天津市某建筑公司承包的楼盘项目做钢筋劳务工作。其间共工作81天。在工程主体完工后,张某迟迟不肯支付17名农民工的报酬。
经该院民行检察部门认真研究后,认定案件性质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遂决定对此案支持起诉。刘某等17人将张某及分包公司一并起诉。
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期间,讨薪案经历了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及分包公司对17名原告的劳务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了确保17名农民工朋友能及时拿到报酬,该院与法院执行庭建立沟通联系,共同就执行难等问题进行讨论,拿出解决对策。2014年3月31日,拖欠了两年多的22万余元劳务报酬悉数发还到17名农民工的手中。
近年来,东丽区检察院高度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通过建立四条通道,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一是建立控告申诉绿色通道,由民行部门与控申部门形成接访合力,对涉及农民工的申诉案件坚持优先办理原则;二是建立检法对接通道,与区法院加强沟通,督促法院提高审判效率和执行效率,对此类案件建立双向调解机制,做到快审快结,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法律援助通道,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及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多方联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农民工维权纠纷;四是建立检民对话通道,主动深入工厂、工地,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50余次,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朱建军 通讯员 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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