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浙江

宁波江北:开通律师接待微信平台提升服务品质

2014-04-15 09:33: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浙江省司法机关首个以律师接待为主要功能的微信预约平台“北检律师接待”正式上线。这是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在继传统的电话、现场预约之外,为律师查询、会见和阅卷架设的一条新桥梁。

  “以前想阅卷或递交材料要直接联系承办人,遇到承办人外出办案或开庭,时间就很难协调,无形中延长了办案周期。现在推出了微信预约平台,手指间就能申请预约查询或阅卷,太给力了。”当天,从上海过来的李律师到该院案件管理大厅申请阅卷时边感慨,边拿起手机扫描“北检律师接待”的二维码申请添加。工作人员在审核完李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后,立即同意了李律师的申请,至此,李律师也就成为了“北检律师接待”微信平台的第一个认证律师。据悉,除了携带“三证”现场认证外,该院还推出了网络认证服务,律师在关注该微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后上传相关证件照片亦可进行认证。

  “对律师来说,加入微信平台有什么好处呢?”上线没多久,便有不少的律师前来咨询。“一旦通过认证,加入微信平台,不仅可以享受全天候在线案件信息查询、阅卷和会见预约等接待服务,而且律师身份经认证后,在以后其代理的案件中,更有可能实现无需上门即可得到全程信息服务,这对经常办理本辖区内刑事案件的律师尤为方便。”该院案管办主任陈乔芬说。

  据悉,为保证微信平台规范、高效运转,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北检律师接待”微信平台管理规则》,明确了阅卷、会见流程和管理员服务规则。根据该规则,微信管理员收到预约申请后,在第一时间负责审查登记,通过审核后,及时联系相关办案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就律师来院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时间、地点等予以告知。律师只要按预约时间携带“三证”前来即可查阅。同时,为防止网络泄密,还明确列举了不宜通过微信与律师联系和传送的相关事项。

  借助该微信平台,该院有效提升了律师接待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并向公众传达了检察机关善用网络促发展、以人为本提质效的良好形象。(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郑培金)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重庆云阳县法院正式开通微信平台
·大连公安微信平台正式上线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信平台上线
·[视频]黑龙江:派出所微信平台受理预约服务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信平台上线
·市民可利用“平安北京”微信平台举报火患

·市民可利用“平安北京”微信平台举报火患
·北京房山城管搭建微信平台服务群众
·“凉州公安交警”微信平台服务百姓
·甘肃武威:"凉州公安交警"微信平台服务百姓
·“平安北京”微信平台新增六类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