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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院长:克服畏难情绪不怕群众“挑毛病”

2014-04-14 16:07: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4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会,总结半年来试点工作成绩,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我区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会上强调,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法院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

    2013年9月,经中央批准,广西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七个试点高院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高院。同时,将我区7个法院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半年来,全区各级法院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内容得到极大的充实和丰富,比如对审理的平南民警胡平枪击案、贺江水污染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实行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邀请媒体直播报道,最大限度公开案件审理情况。目前广西法院共直播案件庭审3.1万多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司法公开的方式逐步实现由单一化向多样化的发展。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阳光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全区129个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高院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获“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推行“网络联拍”,成功拍卖涉诉财产1679件次,成交金额19.32亿元,确保司法拍卖廉洁;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院长信箱,与网民互动交流等。

    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提供有益经验。要克服畏难情绪,不怕群众“挑毛病”,不忌讳“丢丑”、“出洋相”,勇于直面司法公开的“阵痛期”,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契机,坚定不移推进试点工作。要把试点工作与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法院要将试点工作与“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司法权运行全过程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不断提高司法公信;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督促法官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推进会上,罗殿龙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共同开通启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的开通启用,标志着我区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面建成。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