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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2014-04-14 15:1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咚”。近日,在平潭法院举行的开放日活动上,中学生林姿在法官的指导下举起法槌,敲响了这一神圣的声音。这一声响短暂而清脆,让50多名参观者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神圣,以及司法的公正与威严。

    今年以来,平潭法院将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突破口,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不断丰富司法公开载体,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多元司法公开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执行公开解民忧

    “您好,本院受理的(2013)岚执恢字第XX号一案已结案……”2014年1月14日上午,来平潭务工的江西人徐某收到了这条短信。他告诉记者:“从立案到结案,我已经收到5条法院发来的短信了,法官把每一道执行程序的结果都及时告诉我,让我很放心。”

    2014年1月6日,徐某向平潭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平潭县某汽车运输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经查询,汽车运输公司在平潭某银行账户上有存款,执行法官当即冻结存款,并通过“12368”短信执行平台将执行信息告知徐某。

    “人人都说执行难,但越是难,我们越要迎难而上。”如何把执行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下,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法院审判活动的进展情况,同时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让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项,是执行法官最关心的事。

    为此,平潭法院开展了涉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与银行、房管及工商等部门之间“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建设,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发挥网络科技优势等,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加强执行短信平台建设,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信息及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该院已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案件109件,涉及被执行人157人,查询3961次,涉及存款金额1700余万元,将121名“老赖”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利用“12368” 短信执行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短信450条,确保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裁判文书网上“晒”

    “阿姨,您的案件属于应当公开的范围,如果不是以调解结案的话,等案子审结了,我们会将裁判文书公布在网上,到时候您可以登陆这个网站查看,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立案庭法官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递给前来立案的张阿姨,同时告知其有关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和互联网地址。

    “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最终‘产品’,其‘质量’的好坏,可以看得出‘生产’过程是否用心,是否公平。法院敢于将文书上传至互联网,方便我们监督,即使官司输了,我们也服气。”陪同张阿姨前来立案的赵律师对记者说。

    今年1月以来,平潭法院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定“逐级审核、定期评查、实时监测”工作模式,将符合上网规定的裁判文书在生效的同时同步“晒”在网上,接受全社会监督。截至目前,该院已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35份,上网公开率达87%。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评论,该院利用法院官方微博等平台,及时予以回复,尽快消除群众的疑惑。

    开听证会释民惑

    “游某,你对以上事实是否有异议?”“没有异议,我确实又犯错了。”社区矫正人员游某在庭上承认了自己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社区矫正监管的事实。2014年3月1日,平潭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一场听证会如期举行。社区矫正人员、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均出席听证。

    事情要回溯到2014年1月,当时仍处于社区矫正期内的游某因在某酒店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行政处罚。平潭县司法局得知后,以游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为由,建议法院对游某撤销缓刑。

    受理案件后,一系列疑问在经办法官的脑中产生:在以往的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采用书面方式审理,在社区矫正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实体权益作出处理。如何解开了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排除群众的合理怀疑?

    于是,平潭法院在司法公开上做出一次大胆尝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采用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审理缓刑撤销案件,既充分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辩护权,听取执行机关及检察机关的意见,又维护法律权威与刑事判决裁定的严肃性。

    听证会后,平潭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原判宣告缓刑两年的裁定,决定对游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事实证明,司法公开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下一步,我们还要将司法公开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全力打造‘阳光法院’、‘公信法院’。”平潭法院院长梁华对记者说。福建长安网记者 法制今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林昕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