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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出台规定保障公民旁听庭审制度落实

2014-04-08 10:43: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省法院出台专门规定

  保障公民旁听庭审制度落实

  为进一步畅通公民旁听渠道,保障公民旁听权利,近日,山东省法院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公民旁听庭审制度的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允许公民旁听庭审,公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到法院旁听庭审。要求对旁听的公民“除进行必要的身份登记和安全检查外,不得设定旁听限制”;拓宽信息发布和提示渠道,及时公开旁听相关信息,为公民旁听提供便利;通过安排适当的审判场所或预约旁听、 发放旁听证、设立视频旁听室等途径,尽可能满足公民旁听要求。要求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不得设置障碍;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并规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媒体席、经法院许可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征询、吸纳旁听公民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的一项举措。此外,《规定》还进一步重申了旁听纪律,明确了办理旁听事项的责任部门。(赵峰 滕艳军)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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