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矫正期间不到司法所报到,经常玩“失联”的杨小义,近日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13年11月6日,20岁的杨小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在社区矫正初期,他主动配合司法所的教育管理,按期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定期与司法所联系汇报情况,表现较好。但从今年1月20日起,他经常不接电话,拒不到司法所报到。到家里找不到人,其家人多次劝告也无效,司法所多次口头警告也无果而终。
萨尔图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查找此人下落并依据其矫正的现实表现,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出相应处理。随后,社区矫正机构先后3次向杨小义作出书面警告,在无效的情况下向原判法院作出了撤销缓刑、将其收监的建议。
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萨尔图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还走访调查了其他9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通讯员 何其伟 辛哲敏 记者 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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