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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未进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不受理

2014-04-08 09:18: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京津冀等将实施环评会商机制

未进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不受理

  尽管采暖季已经结束,但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没有降低。环保部近日明确,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将首次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此外,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不断加严。

  环保部表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一个具体措施。

  就作为促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要手段,环保部首次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的具体实施范围,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和煤电基地规划都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会商。

  环保部表示,将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强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要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和结构,推动形成与区域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环保部强调,要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凡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都不得受理审批其环评文件。

  对公众关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问题,环保部说,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污染物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将进行倍量削减替代。(记者郄建荣)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