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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将聘法律顾问 任期3年

2014-04-03 12:26: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记者近日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管理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四川省制定《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并公布施行。

  办法明确,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以下简称法律顾问)为省政府及其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和评估;接受委托,代理重大、疑难行政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职责。

  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遴选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聘任为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记者 王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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