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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让法律援助来到更多群众身边

2014-04-01 14:49: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制报 

    用心服务,用爱扶弱。维权路上,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彰显正义。

    遇到困难拨打“12348”服务专线,法律援助“一站式”便民服务在群众身边;帮助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保护、扶残助残,各种专项维权服务在行动,分类施援在群众身边;案件质量评估全面推进,周转金及时发放,优质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即日起,本报推出连续报道,展示全省各地市法援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敢于创新发展、服务民生的优秀事迹,讲述法援工作者高扬利剑伸张正义的动人故事。

    记者 赵琦

    农民工讨不到工资怎么办?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老人腿脚不便,想咨询法律问题却不知道去哪儿找律师怎么办?浙江群众遇到类似的情况,不用担心四处求援无门,也不用担心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多年来,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努力实践“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让越来越多的困难和特殊群体享受到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多件,受援人数超过28万人;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约170万人次;累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0多亿元。其中,2013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29件,同比增长27.4%。

    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

    近年,浙江相继出台多项规章制度,推动政府落实责任、完善保障,让法律援助工作在规范运行中发展。首先是积极争取政策,修订《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浙江把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从而使法律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一些经济发达地方还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两倍。

    其次是扩大法律援助的民事受案范围。修订后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国务院条例基础上扩大范围,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纳入了民事法律援助范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伪劣农资坑农、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民生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并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与工伤赔偿案件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予以法律援助。

    建全网络,法援送到每名群众身边

    省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将“方便群众”作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着眼点,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点遍布街头巷尾、古村旧居,形成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居)五级的法援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全覆盖。同时,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开通绿色通道、升级“12348”法律援助专线,使法援对象享受“一站式”服务。

    省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分类施援、重点施援”,依托工会、妇联、残联等13个行业部门共同构建的“大援助”格局,全面开展“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等10余项专项活动,着力维护最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对浙江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新要求。”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永根表示,省法律援助中心将逐步把涉及基本民生问题但又不属于现有规定范围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重点做好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不同阶段的通知类、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付等利益诉求的法律权益维护,严格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和案件质量评估,继续保持浙江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