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法院档案管理员在整理刚刚移交的卷宗。谷昔伟 摄
港闸法院大院内,警车全部固定车位,停放整齐有序。陈向东 摄
司法规范化建设,对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两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法院按照“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尚未规范的情况及时出台新的制度。规范化管理在审判权的规范、办事的效率以及队伍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3月25日下午1时30分,记者前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刘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案的审理。
步入法院大门,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值勤法警挺拔屹立的警姿,放眼望去,院内清静整洁,警车停放整齐有序,审判大楼窗明几净,秩序井然;担任本案审判长的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旭光准时到庭,着装规范……
“这是推行司法规范化建设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可以说,司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法院推行近两年来,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规范。”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向记者道出了近年来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
强化审判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运转体系
3月20日,南通中院司法鉴定处对基层法院报送的罪犯肖某监外执行材料作出法医学审核意见,认为肖某虽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多发腔隙性脑梗死、脑萎缩,但目前病情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个别地方监外执行标准偏低,导致一些人乘机钻法律空子,故意夸大病情,企图弄虚作假。”该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徐红平向记者介绍,2013年3月,该院发出《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医学鉴定及移送审核的通知》,要求各委托单位在委托省政府指定医院对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进行医学鉴定时,必须由法医亲自陪同检查、拿取报告,非省政府指定医院的检查报告仅作为参考;强调委托法院必须对罪犯检查全过程跟踪、材料全盘经手;对于再次申请保外就医的,必须提供上一次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就医的资料,杜绝保外就医期间不就医或不正规就医;保外就医审核必须由两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法医审核方能出具意见书;在审核中对出现检查不全或可疑的材料,均由审核人员带罪犯换医院进行复查,对部分医学条件符合、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情况,在出具审核意见书的同时还给委托单位另附意见函,提请委托单位加强审查。
“去年有个王姓罪犯因盗窃罪被判刑四年零三个月,经检查他确实患有糖尿病且病情较重,中院审核给予他保外就医3个月。到期后,他申请继续保外就医,经审查发现,该犯在此前没有正规治疗,故不同意保外就医。该罪犯家属以其病情加重且入院治疗为由再次申请,中院根据他住院治疗一周的化验结果再次审核其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出院后该罪犯被收监。”一年来,该院所受理的43起申请案件中有32起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申请被驳回率达74.42%。
这是该院发现罪犯在保外就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出台新规加以严格审查的一个缩影。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2年6月该院推行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已制定完善审判管理相关制度30余项,内容涉及破产管理人指定、民商事案件法律释明、诉前调解案件期限管理、案件发改评析、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执行财产变卖、财产保全担保、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涉环保类行政案件先予执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案件审限变更管理、裁判文书评查、罪犯减刑假释幅度等重要审判工作制度,在全市法院形成了规范透明的审判流程运转体系。
强化政务管理,建立高效的后勤保障体系
“擦鞋者将鞋轻轻靠近毛刷处,感应后自动启动,离开数秒后自动停止;需要上油者将鞋轻抵中部圆柱状鞋油瓶下部,取适量鞋油即可……”记者在该院审判业务一楼大厅发现新安装了一台感应自动擦鞋机,一名诉讼当事人正对照着墙面上的擦鞋机使用说明进行擦鞋。这是该院行政装备部门从细节处入手,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一个小小场景。
“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法院的经费一直比较紧张,如何将有限的经费使用好,需要规范地抓好财务管理。”该院行政装备处处长黄卫向记者介绍说,在司法规范建设中,南通在全省率先创立财务报告制度,坚持每两个月制作一期《财务分析》,通过直观的数据、图表等形式将财务运行基本情况、经费支出动态和主要指标环比情况、数据历年同期比较情况反映出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各项费用审批过程中确立了联签制和分级审批制度,要求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获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审核和具备相应权限的领导审批,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该院注重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财务行为,近几年相继制定了经费报销实施细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内审制度实施细则、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诉讼费用收缴管理操作规程、公务借款管理办法、执行和刑事救助管理办法、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等十余项制度。通过不断修改和完善,该院形成了包括法院概况、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编制实施意见、编制说明、预算结构拓扑图、文件依据和预算明细等在内的完整的财务体系,这一做法被南通财政局作为工作样本在南通市级机关中推广。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财务工作会议上,中院行政装备处财务科长瞿建华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警车和公务用车无论是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在公共场所,都事关法院的形象。去年3月,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对警车、公务用车的日常考核,对不严格执行警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实行责任倒查,凡发生交通事故、被上级检查通报或网络媒体曝光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驾驶员、车辆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利用,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车辆行驶路线、停车地点,做到实时监控,从源头上杜绝了警车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记者还了解到,该院从考勤签到、司法礼仪、请假销假、宣传调研、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内部督查、师徒结对、物资耗材、文书打印、表彰奖励、档案调阅、警务保障、节能减排等行政事务都制定了一整套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体系,使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在规范有序中自动运行。
上图为南通中院院长陈荣庆(左一)在审判业务一楼大厅向前来调研的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右二)、南通市委书记丁大卫(右一)介绍全院法官审判质效情况。陈向东 摄
崇川:规范巡回审判 推进便民诉讼
3月23日一早,记者搭上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车,前往一个半身瘫痪的当事人家中旁听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庭审。
案件的被告曹金德是个年近九旬、下身瘫痪的老人,为方便老人出庭应诉,承办法官范纪强向院里申请启用由依维柯客车改装而成的“流动科技法庭”。
车上,范纪强默默地将审判席、原被告席位依次排好。记者看到,在这辆巡回审判车内,庭审“三同步”所需的摄像头、电脑及显示器一应俱全,此外,车身外部的左侧还有一个大型显示器,可以对外直播车内的庭审实况,正常法庭内的庭审“四同步”一应俱全。
大约过了20分钟,巡回审判车在曹金德家门口停下,住在附近的邻居闻讯纷纷前来看热闹。
“原来是打官司的,法官亲自跑过来开庭。”“听说老曹前几年住在他弟弟家,答应把房子给弟弟。现在老曹反悔了,弟弟不甘愿,开口向他要十几万,不知道法官会判多少呢!”在居民的纷纷议论声中,范纪强和书记员陈静秋走进曹金德的家。
由于先前妥善处理过曹金德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老人对范纪强印象深刻,与他熟悉地打起招呼。确认了曹金德身体状况尚可,老人被两个儿子搀扶着坐上了“流动科技法庭”的被告席。随后,该案的原告曹明德(即曹金德的弟弟)也上了车。
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审程序与在法庭里别无二致。整个庭审过程,范纪强很好地把握了节奏,由于案件涉及家庭纠纷,兄弟俩虽是对簿公堂,但仍存有情谊。亲情与利益的纠结,让在车外通过大显示屏观看庭审的居民们欷歔不已。
半天下来,双方没有就曹金德应支付的费用达成一致,范纪强依据相关标准,当庭宣判曹金德支付给弟弟曹明德25000元。随后,范纪强又将相关法条、判决依据逐条向他们解释,兄弟俩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
“范法官办过我两个案子,都是巡回审判车来开庭的,虽然最后我败诉了,但对他的判决我服气!”接过判决书,曹金德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巡回审判所涉及的区域一般是城乡结合部或是乡村,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通过规范的庭审程序更易让群众感受法律威严,接受法制教育,从而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和减少矛盾纠纷。为此,我们在人、财、物等方面积极向巡回审判工作倾斜,把巡回审判打造成一个群众走近司法、监督司法、受益司法的‘阳光审判’平台。”崇川法院院长宋石说。
在崇川法院采访期间,无论是随机旁听的庭审,还是未经招呼的办公室小坐,记者钦佩于法官们严谨的作风和敬业的态度,也由此对司法规范化有了更直观的印象。
港闸:从细微之处规范司法行为
2012年8月,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将“规范”引入司法管理程序,从诉讼行为、司法礼仪、庭审流程、政务管理的细节抓起,于细微之处体现公正和为民,由此推动法院工作迈向新台阶。2013年,港闸法院被江苏高院和省人社厅联合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港闸法院把审判流程细化为立案和分案、审限和定案、移送和管理卷宗、案件质评、释明和答疑、规范鉴定等六个细节,以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为载体,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
“书记员没有核对代理律师的律师证”、“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过于宽泛、对被告的询问过多”……
新春伊始,港闸法院庭审、文书评查小组正在对一次庭审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充满了浓重的“火药味”。评委们都带着“放大镜”,对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审理思路、庭审教育、法庭形象等各个方面“吹毛求疵”。
“文书格式要规范,裁判说理力求焦点鲜明、说理透彻、论述到位、逻辑缜密、有理有据。”该院院长高鸿对裁判文书制做高标准、严要求,并亲自示范。
通过定期开展文书集中整改、交叉互评、瑕疵文书点评、院庭长讲评等活动,干警裁判能力不断提升,精品案例层出不穷。
201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中,该院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分获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获得两个奖项的法院。2013年,1篇行政案例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实现全院省级公报案例录用“零”的突破。
“您申请执行的与南通某农业科技公司、上海某投资管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本院立案执行,案件现进入财产调查控制程序,您可向本院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13年3月7日,来自浙江省上虞市的陈某收到一条短信,这是港闸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的执行节点公开信息。
2013年9月,为破解执行涉诉信访、群众投诉居高不下的司法难题,港闸法院出台了《执行短信公开工作办法》,率先开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第一时间把案件受理、财产查控、移送评估、移送拍卖、案款支付、执行结案等八个节点,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度。
港闸法院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一张测评表,要求当事人围绕司法形象、工作态度、庭审言语、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法官进行测评,并在结案后投入指定信箱内,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统计。
“刘海燕法官工作态度亲和,庭审语言公允,充分展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形象。”
“陈五建法官守时、敬业,辩法析理让我心服口服!”
……
翻开一张张当事人测评表,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港闸法院干警司法作风的新转变,他们在规范司法行为中满足了群众对公正和效率的期待。
“规范源自细节的积累,规范化建设的效果也体现于每个细节,司法规范化建设必定能让人民群众在细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采访结束时,高鸿如是说。(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顾建兵 徐振宇 王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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