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正厅级)杨先静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近日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先静在任职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达人民币189158.12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54.8186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0.2万元。在离职后,利用其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