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四川:高息为饵 农民吸金上千万元

2014-03-27 09:56: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企业经营不善,四川南充市高坪区一老农玩起了“拆东墙补西墙”,以高息为诱饵,吸纳33人资金1197万元。在逃匿途中,又骗取他人借款110万元。近日,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以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老农罗加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7万元。

    伪造资料 抽逃注册资金90万

    罗加明今年61岁,是高坪区龙门街道办雷祖庙村人。2000年初,罗加明接管了雷祖庙页岩机砖厂。2008年4月25日,罗加明与陈某合伙成立了华龙页岩机砖厂。2008年7月18日,罗加明又成立了三龙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

    2009年9月1日,罗加明想增加三龙公司注册资本,便通过朋友介绍,从毛某处借得现金90万元,存入三龙公司验资账户。第二天,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后,罗加明将伪造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资料交给该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登记手续。9月3日,罗加明将三龙公司验资账户内的90万元资金抽出,归还给毛某。

    承诺高息 吸收公众存款千万

    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间,罗加明以购买设备、投资入股、以砖厂作抵押等为由,以高利率、投资分红等为诱饵,先后从33人处吸收资金1197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和支付高额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罗加明向33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承诺的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故罗加明向各借款人归还的部分本金和支付的利息,均应折抵本金。经查,罗加明给借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6万余元。

    四处躲债 再借110万元

    2012年以来,罗加明的3家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并转让给蒋某。由于大量的借款及高额利息无法兑现,不少债权人纷纷围堵罗加明。罗加明开始四处躲债。

    躲债期间,罗加明又以3家企业2012年全年三分之一的利润为诱饵,先后向周某借款110万元。

    2012年7月8日,罗加明因涉嫌诈骗被羁押,次日被刑拘,同年8月14日被逮捕。南充市高坪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罗加明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7万元。(作者 李韵雪

(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