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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改判贩毒案件 毒贩8年刑期改判15年

2014-03-26 15:28: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近日,由成都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经省高院改判,以被告人徐杨(化名)犯贩卖毒品罪,将原判有期徒刑八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由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成洺(化名)、徐杨等人贩卖毒品一案中,成都市中院以徐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对此,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徐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属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遂依法提起抗诉。在抗诉书中,检方列出三点抗诉意见:一是被告人徐杨虽系从犯,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并非“远小于”主犯,且认罪态度不好,不应当减轻处罚;二是徐杨参与的贩毒数量特别巨大,应当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幅度内从轻处罚;三是该案的主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充分考虑共同犯罪各被告人量刑的均衡。

省高院审查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徐杨的量刑畸轻依法予以了纠正,改变了原判。

2013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45件,为历年来最高。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采纳31件,采纳率上升10.5%;对诉讼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民事执行不当提出检察建议141件,上升113.6%,法院采纳137件,采纳率97.1%。(成检宣 记者 曾晶菁)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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