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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质量有保障的“免费餐”

2014-03-26 13:4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法律援助期盼你的支持。
  人民视觉

  安徽省合肥市一位建筑工人展示“新市民法律爱心屋服务卡”,凭卡可获得法律援助等服务。
  新华社记者 杜 宇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法律援助。”

    作为一项为经济困难者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法律援助在我国已近20年,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仅2013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万余件,比2012年增长13%;受援人数达128万余次,增长12%。

    免费提供服务,惠及困难群众,如何保障援助的质量,进一步增强服务效果,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点援制、招标配对、合同制,让受援人挑上好律师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推行了法律援助“点援制”,即由法律援助机构选拔一批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俱备的志愿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并根据律师的业务专长进行分类、建立律师库,供受援人选择。

    如同去餐馆吃饭点菜一样,受援人通过“菜单”可以自主选择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尽可能根据受援人的意愿指派其选择的律师。

    1月3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萍在事务所浏览当天新闻时,一则征选律师的公告吸引了她的目光。这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招聘方是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有着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的她报名参选。经过审核、面试,张文萍脱颖而出,成为这起案件的承办者。

    这则公告是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今年年初第三次在网上发布征选律师的招标信息。自2012年1月探索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招标以来,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已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发布多宗《法律援助案件征选律师的公告》,累计有100多名律师踊跃报名,当事人和律师均已成功“配对”。

    将经济学领域的“招标”概念引入法律援助,是深圳市对法律援助“点援制”的一个延续。

    “为了让更多热心公益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我们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在网上进行招标,面向全市所有律师进行招聘。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以受援人和律师自愿为前提。”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介绍说。

    除了深圳市这种网上招标配对的形式助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之外,浙江省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也令人耳目一新。

    今年年初,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与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合同,继续承办今年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部分案件。这是该律师事务所第三年与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承办合同。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骞告诉记者,以前是由全市律师轮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存在一些弊病,“如承办的律师可能会遇到专业不对口、单兵作战、没有竞争机制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2011年,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试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即每年确定3家律师事务所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60%—70%的案件。每家律师事务所成立相应的办案团队,如刑事组、劳动争议组、民事案件组等。每组确定一名在该领域内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全程指导、把关案件质量。“签约律师所要保证当年的办案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也会根据签约律师所当年的案件承办质量,决定是否续约,每年一签。”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建兴解释。

    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合同制”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实施三年来,签约律师所承办案件的胜诉率为96%,高出非签约律师所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