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引领警务 沟通拉近距离
——西宁市公安局全面推行110接处警回访工作机制
西宁市公安局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回访工作规定》,并在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行110接处警回访工作机制。
——“十项内容、三点评价”,推进回访工作正规化。西宁市公安局结合公安业务特点和110接处警服务职能,在接处警过程中,突出十项工作内容,全面规范110接处警工作程序。明确以“接警速度、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回访报警人对接警工作的评价;以“出警速度、警容风纪、处警态度、现场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现场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及当事人是否满意”为主要内容,回访报警人对出警工作的评价;以“对接处警及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主要内容,回访报警人对接处警工作的整体评价。通过对十项内容的回访,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110接处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积极、合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力促接处警水平、民警执法能力、群众满意度“三提升”。
——“两日回访、一月通报”,确保回访工作效能化。西宁市公安局为确保回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严格要求各接处警单位,在警情处置完毕并反馈市局110报警服务台的48小时(两日)内,通过电话、短信以及上门走访或约访等形式,对报警人进行接处警工作回访,广泛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并告知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使群众认识到接处警工作的重要性,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报警人首次回访不满意的,在首次回访后48小时(两日)内进行再次回访,认真详细记录报警人不满意的原因,在及时核实后区别情况,做好督办或解释理工作,力争回访满意率达到100%。各110接处警单位每月分析梳理接处警工作回访情况,上报市局指挥中心,市局指挥中心每月对全市接处警回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难点问题和易引起群众不满的方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等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接处警能力,力促民警执法语言、执法行为、处警时限“三规范”。
——“落实制度、奖优罚劣”,促进回访工作常态化。市公安局为确保110接处警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工作实效。积极建立领导带头参与回访工作责任制机制,明确各接处警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回访部门和具体民警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局指挥中心、督察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接处警回访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抽查、考核、督察,对接处警回访工作中,满意度持续较高的单位或民警,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回访中发现违反接处警规范的单位或民警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力促接处警回访工作真正做到“不虚于形式、不浮于过场、不僵于现状”。(来源\青海省西宁市综治办 文\屈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