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出台《服务改革发展十条意见》,组织开展千名检察官联系106个重大项目活动。
据了解,该院将与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合预防工作机制,定期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就廉洁承诺执行情况与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廉政风险谈话。同时,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着重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监管,针对招投标、工程变更、过程审计以及总分包等重要环节,严格履行重点工程项目廉洁准入制、工程变更稽查制,建立健全施工监理、材料采购、款项支付、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保证“阳光操作”,确保项目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