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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一分院推出“三进”活动办法巩固群众工作成效

2014-03-24 14:59: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检察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服务群众工作(以下简称 “三进”活动)成效,近日,重庆检察一分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检察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服务群众活动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不断完善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该院先后组织了“送法进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与企业开展廉洁共建、民行检察进社区法律服务以及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一系列联系群众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将这一好的做法巩固下去,院党组决定出台相关办法,建立起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该《办法》指出,“三进”活动是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组织本部门及辖区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干警,通过经常性开展走访、联系群众等活动,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帮助解决涉检涉法问题的常态性工作机制。主要包含:受理群众信访事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做好法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搭建交流平台等内容。《办法》要求,开展“三进”活动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畅通沟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办法》还对“三进”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形式及要求进行了细化。规定了政治部统筹全院年度“三进”活动的开展。每年度各部门自行组织或参与全院统一组织开展“三进”活动不少于两次。可以联合辖区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活动应坚持干警人人参与的原则,坚持贴近服务对象,贴近一线的原则。注重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既注重到经济发展较好、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更要深入到发展相对滞后、矛盾集中、困难较多的地区和单位”。

    《办法》特别强调,对“三进”活动中收到的举报线索应及时转交举报中心处理。发现的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带有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汇报,同时组织开展或者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辖区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并提出改进、治理的对策建议。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