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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主办检察官选配到位 “四化”建设有实效

2014-03-24 14:21: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近日,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到汉江分院就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四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听取了汉江分院关于刑事和民行诉讼监督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以及主办检察官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郑青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汉江两级院积极推进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和诉讼监督工作“四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主办检察官选配和“四化”建设提出几点要求。

    她就深入推进主办检察官选配和“四化”建设这两项工作指出,一要转变观念。要深入进行调研,统筹推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诉讼监督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不能一味追求数量;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真正做到敢于、善于、规范、理性监督。二要加强能力建设。队伍配备要充实,只有熟悉诉讼职能才能搞好监督职能,要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实训、实战演练等方式加强队伍培训。三要抓好办案转型。要变坐堂办案为开放办案,主动走出去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四要健全机制,“两法”衔接重点是录入的内容是否能为我所用。要加强数据核查工作,对诉讼监督工作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诉讼工作流程和对考评诉讼监督工作提出具体标准来开展“四化”工作。五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搞好核查,找准问题,加强诉讼监督线索管理,完善程序流程,在主办检察官选配上要认真落实“五个一”的要求完善流程,加强主办检察官的选配。她指出,法律监督调查是一种手段,结果是纠违,不能是重复考评。主办检察官改革是大趋势,湖北已进行了小院整合,这些措施要整体推进,不是单一进行。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艾水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颜其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爱民,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基层院相关部门分管副检察长共同参加了调研。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