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3位基层法院院长走进合肥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直通车》栏目,参加“法院院长来普法”专题节目,回答观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合 言 摄
“我若盛开,清风自来。全面、依法公开给我们带来的正能量源源不断。”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建用这句充满诗意的话描述了该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图景。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搭建司法拍卖新平台、完善30项司法公开内容……合肥中院全面拓宽司法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
■裁判文书上网的倒逼作用
“2014年新年第一天,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8份判决书,这是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之下的破冰之举。”2014年1月16日,《南方周末》一篇报道如是说。
其实,早在2009年,合肥中院就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出要求,裁判文书在网上的发布数量,从最初的每年700余份,上升到2013年的1600份。该院院长许建说:“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我们是醒得早,起得迟,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从2014年1月1日起,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安徽高院的要求,生效裁判文书及时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倒逼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确保裁判文书及时上网,该院率先在全省引入纠错、发布、评查三大软件,以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要求,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
“公开过程一定要便捷高效,信息化要让干警主动用,而不是逼着用。”该院审管办主任金峰说。
合肥中院专门组织审判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进行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培训工作,及时汇编相关的裁判文书上网要求、司法解释等文件,做到培训人员人手一册,制作上网发布裁判文书操作动态演示软件,提高所有办案法官对裁判文书上网的系统认识,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流程。
使用裁判文书纠错软件,法官们可直接对裁判文书进行纠错,纠错内容包括文字纠错、法条引用、排版规范等等。承办人鼠标点击“文书纠错”按钮后,系统会自动提醒可能错误的地方,点击“更正”按钮,系统则自动更正文字差错,有效提高了承办人的工作效率。
裁判文书发布软件对需要隐名的生效裁判文书,会自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将裁判文书中需要隐去的姓名及涉隐私等内容加以自动处理。
为减少法官工作量,该院在软件设计时采用了最简洁的发布流程:办案法官点击“处理”,选择“文书发布”,勾上裁判文书为附件,再点击“保存”,拟发布的裁判文书即从流程内传输至审管办指定的专人系统中,接着通过内网流程点击传输至审管办予以发布。同时通过评查软件对所有文书再次进行评查,一方面确保上网文书的质量,另一方面给每篇裁判文书进行评分,作为法官业绩档案的一部分。
该院刑一庭庭长胡权明说:“全庭人员没有学习使用相关软件之前,以为裁判文书上网系统很繁琐很麻烦,会增加大量工作量,没想到软件这么简便。”
截至2014年3月7日,合肥中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1445份裁判文书。
■电子竞价取代“击锤成交”
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明亮的竞价室内,被执行人周某的一处80平方米房屋正在进行网络拍卖。经过数轮竞价后,房屋以比底价高出16%的价格卖出。眼睛盯着交易屏幕的周某,对拍卖结果非常满意,说:“真没想到法院通过网络竞价,处置资产的价格比我预估的还要高。”
长期以来,司法拍卖处于权利兑现、利益交割的关键环节,属于各方利益竞相追逐、各种潜规则滋生交错的敏感区域。一些地方在拍卖工作中存在着广为诟病的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选择权、知情权,通过公开拍卖程序树立司法公正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自2009年开始,合肥中院实行对外委托社会机构鉴定人名册制度,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该院要求涉诉资产项目统一进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这一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市场体系完善、网络平台先进、交易制度严格、交易规模较大,服务专业化。
从此,合肥中院的司法拍卖以电子竞价方式取代“击锤成交”,竞价数据、竞价程度和竞价结果通过数据系统全程公开,更好地接受监督,确保竞价公平、交易公正。这种拍卖模式得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认可,并向全省法院推广,推动了全省法院诉讼资产进入第三方平台交易的进程。2012年6月18日,由安徽高院主办、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承办的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开通,全省法院涉诉资产拍卖全面通过专业性司法拍卖公共网络平台公开进行。
“我们在机构选择、委托办理、信息发布、监督协调等每个环节都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对审判程序中的对外委托案件,先由当事人协商选择机构,协商不成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对执行程序中的评估、拍卖机构一律公开摇号选择,严格按照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合肥中院司法鉴定处负责人说。
据统计,去年共摇号选择中介机构73期次,选择各类机构607次。坚持对所有拍卖信息一律上网发布,2013年共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交易网发布拍卖信息384条。全市两级法院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拍卖案件共265件,拍卖增值明显。
■全媒体公开彰显新形象
2013年10月22日下午,机长吴尚诉东方航空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上诉案在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前,吴尚心里一直很忐忑,担心航空公司这样的大企业会不会在背后通过关系干预案件。当承办法官告知其案件审理过程将全面直播并当庭宣判时,他悬着的心落下了。
“这样在社会眼皮子底下开庭的案件,我相信应该不会乱来。”吴尚说。
该案庭审实行了全媒体公开:多个网站视频同步直播,官方微博直播,电视和报纸媒体记者全程报道。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途径随时点击查看庭审。法院最终判决东方航空公司要为吴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吴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吴尚支付培训费199.5万元。
双方均表示,法院这么透明,他们无可挑剔。
像这样全媒体、多维度公开案件庭审过程和展示审判工作,如今在合肥法院已属常态。每天一上班,各媒体跑法院的记者都会准时来到合肥中院,和宣传部门商讨当天的旁听、采访、报道等事宜。在媒体旁听区旁听完庭审,记者们会立即赶往专门的媒体工作室写稿发稿,法院审判信息随之迅速、及时地进入公众视野。
在重视畅通外部宣传平台的同时,合肥中院一直重视自主宣传阵地的搭建。相继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庭审直击》栏目,与合肥晚报合办《庐州法苑》专刊,与知名网站合开《普法之窗》专页,全面改版了合肥法院网,增设各种司法公开信息栏目;开通了合肥中院官方微博,及时、准确、权威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全市法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动态信息。
两组数字见证了全媒体公开带来的正能量:近年合肥中院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8136篇,在自有电视专栏、报纸专刊以及官方微博、微信上发稿4874条,合肥法院网点击率达86万次。
与此同时,2013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首次突破8万件,全市法院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连续五年位居全省首位。一审案件服判率上升,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下降。合肥中院先后收获了“全国优秀法院”和集体一等功等一系列荣誉。
“我若盛开,清风自来。”许建自信地说,“全面、依法公开给我们带来的正能量源源不断。”
用制度保障司法公开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合肥中院对司法公开工作常抓不懈,成立由法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司法公开各项工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落实、牵头协调司法公开具体事务,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2013年10月,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划推动司法公开示范工作的原则、内容、措施和机制,要求全市法院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这份意见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大方面32项司法公开的内容、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让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晒到阳光下,努力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
为确保司法公开落实到位,意见专门规定了保障机制。要求全市法院建立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建立责任追究和举报投诉机制。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
而在这个意见出台之前,合肥中院从“跳出合肥看法院”、“跳出法院看法院”的观念大解放,到实践中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视频庭审同步直播、公众开放日、涉诉资产委托第三方处置、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减刑假释案件开庭、未成年人案件缓刑听证以及执行、信访听证和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有关司法公开的28项改革,出台25个规范性文件,保障司法公开。
去年9月,安徽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现场会在合肥中院召开,该院的许多做法受到参会法院的一致认可。(周瑞平 张 利 胡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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