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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规范家事调查员制度

2014-03-21 10:52: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向首批10位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标志着规范化的家事调查员制度正式实施。

  海沧法院副院长李加胜介绍,10名家事调查员经过严格遴选,主要由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具备一定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擅长沟通和调查,熟悉社区事务的基层工作人员担任。

  据了解,海沧法院此前已经对家事调查员制度进行了试点和探索,尤其在借助家事调查员持续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积累了经验。家事调查员为未成年被告人、离婚纠纷当事人及时提供心理疏导,深入社区开设婚姻辅导班,深入乡村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赴社区、村小组等基层组织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建立妇女权益保护QQ群,组建“法官妈妈团”,推行判后探视抚养档案制,连年回访妇女与未成年人,向留守儿童赠送儿童法制教育书籍,设立“雨露基金”,帮扶困难学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将加强对家事调查员进行家事纠纷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技巧、社会调查方法等多方面的培训,并建立家事调查员考核机制,定期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李加胜展望今后的工作时说。(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付 臻 刘亚帆)

[责任编辑:王春圆]